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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19-06-17 添加者: 浏览量: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民健康、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负责起草全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拟订 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 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 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于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 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意处置信息。
         (四)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拟订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采供血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拟订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 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 政策。

   ()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中医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保健委员会日常工作,导平顶山市计划生育协会、市红十字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东段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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