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概况 > 部门职责
医政医药科(行业作风建设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6-17 添加者: 浏览量:

 拟定全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拟订全市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市药物政策、基本药物药事服务和使用管理相关制度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