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造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相关政策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