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概况 > 部门职责
城市卫生科
发布日期:2019-06-17 添加者: 浏览量:

负责城区爱国卫生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与巩固工作,负贵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开展日常监督;负责卫生村、卫生小区、卫生单位创建工作。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技术支持:平顶山市电子政务外网运维中心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正风街和集贤街交叉口  电话:0375-7667900
豫ICP备2022023519号-1 豫公网安备41040202000112号   网站标识码:410400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