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解放军989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推进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常态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创文办〔2019〕9号)文件精神,巩固创文成果,切实加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内外环境整治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医疗机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以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为重点的专项行动,边查边改,全面提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环境卫生水平,努力为全市广大群众营造整洁优美、安全和谐的就医环境,通过环境卫生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创文成果。
二、重点任务
(一)现场走访发现问题。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带头行动、以上率下,带领工作人员深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全方位、拉网式开展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清点、大整治,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六查看”活动,全面发现卫生健康系统存在的环境问题,为推动问题整改奠定坚实的基础。
1.查看医疗卫生机构围墙周边有无乱堆乱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渣土、人畜粪便、乱搭乱建、影响住院病人的噪音和粉尘现象。
2.查看医疗卫生机构外围绿化带内有无垃圾、院内外树木上有无悬挂塑料袋等污染物。
3.查看医疗卫生机构楼体(房屋)外墙有无破损、乱写乱画、电线网线乱拉乱挂等影响市容的问题。
4.查看医疗卫生机构院内、楼内墙体是否有“牛皮癣”、各种推销、小广告等问题。
5.查看医疗卫生机构公厕是否干净整洁无臭味,设施是否完善、破损,院内环境卫生整洁情况,院内有无积存垃圾、有无人员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烟头、乱扔垃圾问题。
6.查看医疗卫生机构办公楼、住院部楼和办公室内卫生整洁情况,有无医务人员在办公区域吸烟行为、有无乱扔烟头和垃圾,办公室物品摆放是否整洁有序、窗明几净。
7.查看垃圾箱、果皮箱等设施是否存在布满污渍,是否经常擦洗,保持整洁。
(二)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
1.净化医疗卫生机构内外环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以“干净、整洁、有序、美观”为目标,组织力量对本单位房前屋后、门庭院落、花塘树池、通道路面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环境卫生大清理大整洁,改善单位内外环境,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坚决杜绝“卫生单位不卫生”的现象。要建立落实保洁制度,指定专门清洁人员,划分承包卫生区域,组织开展清理污物杂草垃圾,消灭卫生死角等活动,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落实到位。要结合实际设置垃圾临时存放点,要规范配置垃圾箱、垃圾桶,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单位、科室内部要做到无灰尘、无丝网、无纸屑、无烟头、无痰迹、无积垢、无杂乱,窗明几净,卫生整洁。
2.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厕所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卫生间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3〕7 号)要求,结合医疗机构门急诊、病房等不同区域特点,加强医疗机构卫生间的规范管理,保证卫生间的门、窗、墙壁、屋顶、便器、洗手池等设施设备清洁卫生,墩布池、通风除臭设备等设施设备齐全完好。卫生间内环境整洁有序,无积水、积便、积污、痰迹、血迹、呕吐物、污染物等,无乱写乱画、乱堆物品。每天定时进行卫生消毒,有污染时随时清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条件在卫生间配备洗手液、卫生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厕所要达到无害化卫生厕所要求。
三、工作步骤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从2019年12月下旬开始,2月下旬完成,分为三个阶段。
(一)查找问题阶段(2019年12月30日前)。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迅速召开动员会,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方案,启动开展“全域无垃圾”行动,全面发现和梳理汇总各类问题。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月底前)。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一对一”的整改方案,全面开展整治,确保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存在的环境问题一次性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2月中旬前)。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抽调人员组成市、县两级专项督查验收组,分层次对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整改环境问题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通报情况。各医疗机构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委成立卫生健康系统全域无垃圾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增强清洁行动的责任意识,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卫生健康系统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从组织领导、工作落实、检查督促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全过程、全方位盯紧抓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多渠道加大对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文明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等新发展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加强舆论监督,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在全行业形成共同关注、积极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注重统筹结合。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紧密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常态化、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要求,科学统筹环境卫生整治各项工作,注重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推进环境卫生整治,着力打造整洁卫生、舒适优质的就医环境,全面提升卫生健康系统整体形象。
(四)严肃责任追究。卫生健康委行政部门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动真碰硬、真抓严管,对在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中履职不尽责、措施不落实、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以严厉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级医疗机构一定要高度重视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信息报送工作,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切实提高信息质量,及时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分层次报送卫生行政部门,以便掌握工作动态,及时通报奖惩。
联系人:岳鸿伟 7667971 陈俊卫 766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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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