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医发〔2020〕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红十字会,军队有关单位: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公布施行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在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我国全面建立无偿献血制度,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实现临床用血全部来自公民自愿无偿捐献,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瞩目成就,无偿献血人次数和采血量实现22年持续增长。在此过程中,涌现出大批先进地区、单位、部队和个人。为表彰先进,鼓励社会各界进一步关心、支持、参与无偿献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经地方推荐、部门审核、社会公示,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决定,对2018-2019年度在无偿献血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艾兵等106,563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艾京等129,090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艾心雨等355,015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海霞等225名同志、北京联合大学等449个单位授予“无偿献血促进奖”;刘丹等12,031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天津市等16个省(市)和河北省石家庄市等300个市(区)授予“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陆军工程大学等15个军队单位授予“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王永彪等2,536名同志授予“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严格执行地方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的情况下,视情组织表彰活动,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希望获奖的地方、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弘扬社会正能量,带动社会各界进一步支持和参与无偿献血。我们号召社会各界以他们为榜样,弘扬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人道主义精神,捐献热血、分享生命,为建设健康中国贡献力量。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2020年12月2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