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卫办〔2016〕27号
平顶山市卫生计生委
关于印发《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懒政怠政为官不为
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委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现将《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5月25日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
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升卫生计生工作能力和水平,决定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以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为主线,以严肃查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问题为重点,充分发挥督促检查和执纪问责两个抓手作用,建立健全“明责、述责、评责、问责”工作机制,着力营造敢为的环境、提升会为的能力、形成想为的氛围,为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规范卫生计生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我市医疗卫生计生服务质量,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提供有力的作风纪律保障。
二、监督范围和问责对象
监督范围:全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委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问责对象:上述部门和单位中“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三、活动内容
(一)巩固专项治理成果。继续整治卫生计生工作中“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执行力不强、作风散漫、在其位不谋其职、责任担当意识差、工作“打太极”等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责任科室:监察室)
(二)督促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深化机构改革。强化督查力度,对各县(市、区)卫生计生机构改革进展速度、进展程度、是否按要求进展等情况实施督查,督促其完善制度、体制、结构、人事等情况,推进职能转变和结构优化,做到机构合、工作合、人事合,机构改革和工作推进两不误、两促进。(责任科室:人事科)
(三)促进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国家公立医院改革指导意见的精神,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指导和管理,督促各项改革工作落实到位。对改革相关配套政策、资金、措施等落实情况,实施督查问责。(责任科室:医改办、规财科)
(四)着力加强卫生计生专项资金监管。对新农合资金和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等卫生计生民生工程资金的配套、使用、落实和安全情况,实施督查问责。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资金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体系,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并发挥更大效益。(责任科室:规财科、基层卫生与计划生育指导科、疾控科)
(五)深化“三合理一规范”专项治理。结合民主评议医院行风和医院巡查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市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收费”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就各项问题整改情况,实施督查问责,有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责任科室:医政科、规财科、监察室)
(六)落实主体责任,严肃查处涉医贪腐问题。对医疗机构涉医贪腐、收受“红包”、回扣问题,加强督查问责力度,对违规非法接受捐赠和借集中配送形成垄断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问责。重点规范医疗机构接受捐赠和集中配送行为,巩固专项治理成果,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责任科室:监察室)
(七)强化监督检查,促进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落实。开展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在奖扶对象认定方面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以及奖扶资金不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确保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落到实处。(责任科室: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
(八)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推动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纠正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推诿扯皮、拖延刁难、吃拿卡要、弄虚作假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督促计生基层服务机构为群众提供热情、便捷、周到的服务环境,不断提高计生部门群众满意度。(责任科室:基层卫生与计划生育指导科 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 宣传与法制科 妇幼健康服务科)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扎实开展,市卫生计生委决定成立问责年活动领导小组,委党委书记、主任李培任组长,委党委成员、纪检书记赵玉茹为副组长,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震、李海涛任办公室主任,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按照职能,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五、工作步骤和方法措施
坚持督促检查和执纪问责两个抓手贯穿始终,推进督促检查常态化、执纪问责常态化,确保问责年活动取得实效。每月1日前,各地各单位要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问责情况分别整理,并报送市卫生计生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委将对报送情况和结果予以公布,对不能按要求及时报送的,将实施责任追究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375—7667909,邮箱:pdswsj4976000@126.com)。
(一)工作步骤。
问责年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5月25日—6月15日)。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进行部署安排,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召开专题会、座谈会、视频会等形式,传达精神,明确责任,广泛宣传,公开权责,收集意见。重点落实明责机制,开展明责活动。
2.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6月16日—7月31日)。各地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对系统内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落实。重点落实述责机制,开展述责活动。
3.监督检查阶段(2016年8月1日—10月31日)。市卫生计生委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随机抽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要就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要追究责任。重点落实评责机制,开展评责活动。
4.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1月1日—11月30日)。认真总结问责年活动中的经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要立足标本兼治,探索建立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方法措施。
将问责机制贯穿始终,同时将明责、述责、评责、问责工作机制与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总结提高等工作阶段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协调联动,确保问责年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1.明责。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向社会公布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建立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责任人员“三个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广泛开展意见建议征集活动,聚焦问题,立定靶子。
2.述责。对照工作职责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述责活动,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公开述责,向社会承诺,向群众践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落实,做到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3.评责。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和工人、农村居民、城镇居民等群众代表深入开展群众评议,请群众参与、由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市卫生计生委适时将各地各单位评议结果全市通报,并作为作风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4.问责。将问责贯穿活动始终,对上级交办、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和经督促检查等途径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置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及时核查处理,查清重要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执纪必严、及时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将开展问责年活动与“两学一做”“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推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明责、述责、评责、问责工作机制,用好督促检查和执纪问责两个抓手,主动积极作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为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提供保障。
(二)强化督查问责,促进部署落实。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常态化、执纪问责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问责年活动深入开展。强化跟踪督查,全面推行督查项目时间、任务、责任清单化管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移交监察部门核查追究责任;要正确处理核查问责与推动工作的关系,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承办、交办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核查,严肃问责。对发生重要案件、久拖不办或查处不力的地方或部门,要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究”,督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促进决策部署落实。
(三)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干事创业。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问责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为民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纪律意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恪尽职守、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手机等渠道,及时向社会通报活动开展情况、问题查处情况、建章立制情况、民主评议情况,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带动更多的人干事创业。要注重总结问责年活动取得的经验、做法,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宣传推介,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倡导敢为、会为、想为的风气,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努力提供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服务,不断推动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全面发展。
平顶山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