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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召开全市奖励扶助工作电视电话会
发布日期:2012-01-12 添加者: 浏览量:

 

2011年12月30上午,平顶山市召开全市奖励扶助工作电视电话会。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分管奖励扶助工作的副主任和奖扶科全体同志、卫东区各乡(镇、街道)负责奖励扶助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培训会精神,详细解释了《河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口〔2011〕80号)、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的通知(豫人口〔2011〕81号)两个文件,并就下步工作提了要求:一是宣传新条例和奖励扶助政策。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及利益导向政策,凡是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人员,乡、村计生机构要有专人上门进行宣传和动员,鼓励和协助他们进行申报。二是做到三级三公示,保证认证过的各类对象不出现差错和失误。三是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要层层召开会议,传达到基层每位人口计生工作者,对掌握的奖励扶助对象上门服务。
会议对2012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第一,各县(市、区)在出台新的奖励制度方面要多做工作;第二,城乡养老要全部放开,各县(市、区)要做好准备工作;第三,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照法律规定,延长到18周岁,要做好14-18周岁的登记工作;第四,下一阶段要做好对计生家庭的帮扶工作,特别是计生独女困难家庭的帮扶;第五,居家养老的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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