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河南省医院评审办法(试行)》,按照原卫生部颁布的《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市卫生健康委委托平顶山市医院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宝丰县人民医院进行复核评审,依据评审意见,拟批准宝丰县人民医院通过“二级甲等”医院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12月2日至8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实名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
联系人:市卫健委医政药政科 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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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