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致参加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 实践技能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0-06-30 添加者: 浏览量:

广大医考考生:

根据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河南省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涉考人员“零感染”,特作如下提示:

一、敬畏生命。请广大考生牢固树立安全防护意识,考前14天内尽量不到外省出差、旅游。疫情期间不扎堆、不聚会,不出入人群拥挤、通风不良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或出入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时,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用餐时,选择安全放心原料,不吃生冷食物。不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接触。中、高风险地区的界定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之“疫情风险查询”进行查询。

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健康码为红码、有异常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相关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勇于担当。请广大考生及时完成河南居民电子健康码(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的申领和健康筛查、14天疫情期间行程查询,并自觉填写《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疫情责任承诺书》。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需在考前7天内做新冠肺炎病毒核酸及抗体(IgG、IgM)检测,检测阴性者方可参加考试。

考试期间,考生若出现体温≥37.3℃或有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不得参加当天的考试,需在专业人员引导下,进入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做好隔离和排查。如经观察治疗后症状消失或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者,可安排在本类别考试期限的最后一天/一场参加考试。

三、从容应考。考生需自备白大衣(需遮挡医院标识)、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医用橡胶手套(口腔类别3双)等用品。口腔类别考生除上述外还需自带离体牙、防护面屏等。7月初(考前一周)广大考生即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标注的注意事项,备好考试用品,牢记考试时间、地点,同时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按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住宿、饮食等安全问题,确保个人安全。

四、服从管理。赴考时请考生佩戴好医用外科口罩,着白色工作衣,持身份证、准考证,黄码考生还要持7日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方可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前需进行手消毒,候考及考试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保持单向流动。

到达考场后请服从考务人员指挥,前后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有序排队。在入口处扫码、测体温,按规定路线进入考场。在各候考区候考时,考生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间隔就坐。考试时考官与考生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点。各站考试结束,考生要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尽快离开考场,避免聚集。口罩、手套等废弃物品要丢弃在指定的医疗垃圾桶内。

五、遵纪守法。对于刻意隐瞒及在考试过程中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传染病传播的考生,由有关部门按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规定,视情形给予取消技能成绩、停考两年、终身禁考等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生违规违纪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单位、记入考生档案,并约谈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

最后,衷心祝愿广大医考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咨询电话:0375—7667927(临床、口腔、乡村全科类别)    

          0375—7667936(中医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