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安排,市委第二巡察组自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9月30日,对市卫健委党组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卫健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机关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同时,延伸了解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巡察内容
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以下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等。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检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廉洁情况等。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等。
同时,加强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审计移交问题、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联系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短信手机、电子信箱、邮政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窗口:建设路西段258号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办公楼一楼信访接待室;
(二)举报电话:0375-4962556(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三)短信手机:17839596101(只接受短信举报,不接受电话举报);
(四)电子信箱:pdsswxczde@126.com;
(五)邮政信箱:河南省平顶山市A038号,邮编:467000。
根据巡察职责,市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移交其他部门处理。
中共平顶山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