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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在2019年度文明城市测评中失分点位及省文明办暗访组反馈问题相关责任单位(部门)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8-26 添加者: 浏览量: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事业单位,驻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2019年,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齐心协力、通力协作,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顺利完成了全年的文明城市创建任务。在2019年度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大部分责任单位能够结合本部门所担负的职能主动创新、积极作为,为我市文明程度的提升做出了贡献,但是还有一些单位(部门)因重视程度不够、投入精力不足,造成了部分点位在年度测评时丢失分和省文明办暗访时被通报现象。现将2019年度文明城市测评失分的点位和2020年7月份省文明办暗访组反馈我市文明城市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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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年度文明城市测评主要失分点位

2019年10月29日至11月1日,河南省文明城市测评专家组对我市进行了为期3天半的实地暗访考察和问卷调查。根据2020年3月25日河南省文明办最终反馈的结果来看,尽管我们在同类城市中仍然排名第一位,但仅以微弱优势领先,主要失分点位和责任单位分别是:

1.主干道:建设路东段存在路面坑洼现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高新区)凌云路宣传内容不足,机动车乱停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新华区);

2.次干道:神马大道无交通标线、车辆乱停乱放、缺少宣传氛围(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湛河区)

3.背街小巷:云泽巷缺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民公约宣传内容;曙光街垃圾无分类(责任单位:新华区);

4.商业街:名门天街步行街无无障碍卫生间(责任单位:新华区);

5.公交线路:部分公交站亭有烟头纸屑等垃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区环卫局);

6.城市广场:

(1)体育村广场:无无障碍卫生间(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2)白龟湖广场和湿地公园内有市民遛狗不拴链现象(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示范区);

7.政务大厅:

(1)市行政审批大厅缺少“文明服务我出彩 群众满意在窗口”宣传展示活动内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中心); 

(2)新华区行政服务中心缺少“文明服务我出彩 群众满意在窗口”宣传展示及活动内容(责任单位:新华区); 

8.医院:市第三医院公厕脏、不整洁、异味大(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第三医院);

9.集贸市场:魏寨农贸市场秩序乱、免费公厕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卫东区);

10.乡镇:示范区滍阳镇乡镇便民服务大厅无志愿服务站(责任单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二、省文明办暗访组反馈我市文明城市存在的主要问题

7月23-24日,省文明办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处处长李德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处处长高峰分别带领2个暗访组对我市部分主次干道、集贸市场、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广场公园等进行了随机暗访,发现了诸多问题,并在反馈会上进行了通报。现将省文明办暗访组发现的问题和涉及责任单位通报如下:

1.基础设施方面

城区内有多处路面坑洼不平、路沿石损坏;公厕数量不足、标识不明显;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被占用,车辆未按划定区域停放;垃圾未分类收集;主次干道绿化带内杂草丛生、缺株断垄现象多;多条主次干道无交通标线,车辆乱停乱放严重;部分公交站台设置不合理,造成交通堵塞;供电、通信、有线电视三线凌乱,存在安全隐患。以上问题涉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

2.公共场所方面

河堤两岸及部分道路有人聚众打麻将;背街小巷存在黄土裸露,杂草丛生,小广告乱贴乱画,地面坑洼积水,墙面脏污,电动车、三轮车随意停放等现象;多处游园广场内存在游客躺卧座椅现象,遛狗不牵绳随处可见;部分路段、市场、河堤有算命、流浪乞讨现象存在。以上问题责任单位涉及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各区。

3.公益广告宣传方面

公益广告破损陈旧,建筑围挡上无公益广告或面积占比不达标,主次干道、社区小区小广告泛滥。部分公交站牌设有大量“博爱妇科”低俗商业广告,“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卫生防疫、公筷公勺、社交礼仪公益广告数量严重不足;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交站台、服务大厅公益广告的内容和数量不达标。以上问题涉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

4.农贸市场方面

店外经营普遍存在,流动商贩挤占人行道,影响市民出行。市场未分区经营,蔬菜、活禽、活鱼混合售卖;市场内环境脏乱,车辆停放混乱;公共卫生间卫生差,有异味,无障碍卫生间设施损坏;消防通道摆摊设点被占用;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新不及时;市场内部未见到农药残留检测公示牌、未设公平秤,诚信红黑榜、志愿服务台不规范。以上问题涉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发展中心、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

5.社区管理方面

普遍存在宣传氛围不浓厚,宣传版面破损、陈旧;乱搭乱建、小广告乱贴乱画、三线凌乱私拉乱扯,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楼道内杂物堆积、占用绿地种菜现象多;垃圾分类不规范、清运不及时;公共设施被侵占、损坏,文体活动场所作用发挥不充分;居民遛狗不牵绳现象严重。以上问题涉及责任单位:市内各区。

6.文明交通方面

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均存在交通秩序混乱现象;机非混行严重;行车、行人抛撒垃圾,地面垃圾清理不及时;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三轮车逆行到处存在;部分路口交通信号设施发生故障或缺失;对僵尸车的处理不及时;文明交通志愿者没有普及,文明劝导力度不够。以上问题涉及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各文明交通示范点承建单位。

希望以上被通报点位和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部门),要深刻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力争在今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