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拟同意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增设诊疗科目。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增设诊疗科目:妇科专业(门诊)、皮肤科(门诊)、
疼痛科(门诊)
公示期: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4日
电话:0375--2692126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