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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16 添加者: 浏览量:

行政执法主体: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委托执法机构:平顶山市卫生计生监督局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对违反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对违反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对违反学校卫生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对违反传染病防治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六)对违反消毒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七)对违反医疗机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八)对非医师行医的行为进行查处

(九)对违反母婴保健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对违反采供血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一)对违反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二)对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三)对违法进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进行查处

(十四)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二)行政法规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4.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5.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6.护士条例

7.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8.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东段国土资源局南100米。

(二)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办公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和谐路交叉口向北100米

(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电话:0375-7667900

投诉电话:0375-7667951

(四)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咨询电话:0375-8970266

投诉电话:0375-8970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