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的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拟变更的信息公示如下: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陶向红
公示期: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9日
电话:0375-2692126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 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