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平顶山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平卫医〔2021〕12号),经研究,市卫生健康委拟确认平顶山市健康管理中心及责任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6月7日至12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实名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
详细如下:
质量控制中心
责任单位
主任
平顶山市健康管理中心
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夏红利
联系人:市卫健委医政药政科 王蒙
联系电话:(0375)7667923
邮箱:pdsyzk@126.com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