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郏县卫生计生委的请示(郏卫〔2017〕114号),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等有关规定,现对拟设置的郏县光明眼科医院信息予以公示如下,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医疗机构名称:郏县光明眼科医院
申 请 人:孙冬之
地 址:郏县东坡大道与紫云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
经营性质:营利性
所有制形式:私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
监督电话:2692126
特此公示。
平顶山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