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顶山市第五人民医院的申请,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注销该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皮肤病专业。
医疗机构名称:平顶山市第五人民医院
法人代表:张亚伟
地 址:湛河区姚电大道西段1号
经营性质:全民
医疗机构登记号:PDY14002-0 410411 11 A100 1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8日。
监督电话:2692126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