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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卫计委2016年公开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6-12-08 添加者: 浏览量: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及省市文件精神,根据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及市所属医院急需高层次人才的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工作人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有编制、有岗位、有计划”的要求,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医疗等专业共计115人,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2.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3.198611日至198111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30岁以下(19861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19811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拟招聘岗位相应学历及年龄要求(详见附件),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平顶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5张,本人签字填写完整的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61214日—1216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 平顶山市中医院门诊楼5楼大会议室,地址: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西4号院

五、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需仔细核对报考信息,如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及更新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内容:医学临床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

2、面试

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专业1:3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3、考试成绩:笔试100分,面试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4、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就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给予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和监督

为维护此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坚持“五公开”制度: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考试结果、公开咨询电话、公开监督电话。

报名电话:   03752972601

咨询电话:   03757667925

监督电话:   03757667953

附件:1.市卫计委2016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

      2.市卫生计生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文件类型: .doc 2016年招聘计划.doc (76.00 KB)


文件类型: .doc报名登记表 .doc (33.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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