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等2家医疗机构提出申请撤销医疗机构延伸点,现依法予以撤销。
一、撤销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位于新城区未来路南段平顶山学院学生宿舍楼7号楼的医疗延伸点;
二、撤销平顶山艺美医疗美容医院位于新华区中兴路与矿工路交叉口华府商务10楼的医疗延伸点。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