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平顶山市卫生局与平顶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合并为平顶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需更换公章,将原“平顶山市卫生局行政审批专用章”更换为“平顶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新公章“平顶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自2016年8月24日正式启用,原“平顶山市卫生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