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卫医管发〔2011〕75号)和《河南省医院评审办法(试行)》(豫卫医〔2012〕150号),按照《河南省二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豫卫医〔2020〕53号),市卫生健康委委托平顶山市医院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平顶山学院附属口腔医院进行专业评审,依据评审意见,拟批准平顶山学院附属口腔医院通过“二级甲等”医院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9月21日至27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实名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
联系人:市卫健委医政药政科 王蒙
联系电话:(0375)7667927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