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平顶山市卫健委组织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集中学习活动
发布日期:2022-09-19 添加者: 浏览量:

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学习宣传,2022年919日,根据《2022年度学法计划》安排,平顶山市卫健委组织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学习活动。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12月28日表决通过,自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目前已经施行满两周年。委法规科工作人员重点围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和主要亮点进行了深入解读。

  集中学习活动结束后,委分管法规工作领导、张晓力副主任指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该法的出台对于推动我国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在卫生与健康工作中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作用,对于构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张晓力副主任要求,委机关各科室要以省人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法检查为契机,紧密结合科室职责和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各项要求,同时,积极研究、总结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难点及其主要原因,为《河南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积极建言献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