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郏县卫生健康委的申请,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河南省三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0-2025年)》(豫卫医〔2020〕4号)有关规定,经委党组会议研究,同意郏县人民医院按三级综合医院进行设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0日
电话:0375-2692126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