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顶山市传染病医院的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委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拟对平顶山市传染病医院增加“平顶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为第一名称,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
电 话:0375--2692126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