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顶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医师刘晓华(男,医师执业证书编码130410400000235)予以注销执业注册。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