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动态管理的通知》(豫卫妇幼〔2021〕16号)要求,我市对辖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全部合格,并向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进行了备案,现将备案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公示时间自1月23日至1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反映。
联系电话:0375-4962368
附 件:平顶山市2023年度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信息备案汇总表
公示-平顶山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xls
公示-平顶山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xls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