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并经委党组会议研究,拟同意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增加地址。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增加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西环路北段(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驻监所门诊部)
公示期: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2日
电话:0375--2692126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