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拟同意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增设医学影像科: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1日
电话:0375--2692126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