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拟同意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增设诊疗科目。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增设诊疗科目:精神科(门诊)
公示期: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8日
电话:0375--2692126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