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急救站建设考评细则(试行)》(豫卫医〔2006〕40号)、《河南省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及河南省救护车辆配置标准(试行)》(豫卫医〔2018〕48号)相关要求,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于2024年4月25日对市中医医院进行了现场验收。依据专家组提交的验收考评意见,经审议,市中医医院急救站符合验收标准要求,同意设立急救站,纳入全市院前急救网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月14日-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实名向市卫生健康委来信来电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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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