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鲁山县卫生健康委的申请,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河南省三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0-2025年)》(豫卫医〔2020〕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鲁山县妇幼保健院按三级妇幼保健院进行设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4日
电 话:0375-2692126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