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顶山市中医医院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并经委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平顶山市中医医院增加执业地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翠竹路与复兴路交叉口。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4日
电话:0375—2692126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