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卫〔2025〕10号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市人民政府: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扣行业特点和民生需求,依法建卫、依法强卫、依法治卫,积极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蓬勃发展。
一、坚持政治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卫健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始终坚持把学习和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委党组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意识形态专题研究2次。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情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重点,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组织党纪专题学习545次、举办读书班13次,各级党组织书记讲纪律党课109次,发放党纪学习教育材料2819本,支部利用“三会一课”学习2180次,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全过程、全方面。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一)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工作机制。市卫健委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卫生健康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作为各项工作的前提、底线和保障。每年第一季度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每半年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党组每年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成立了由委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分工明确的工作局面。同时要求全系统各单位都要健全相应领导机构,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担任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明确政治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同志负责法治建设的日常工作。
三、强化依法行政,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行政效率。一是持续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主要领导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不凭主观臆断,不搞“一言堂”,始终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重大决策,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践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二是树牢法治理念。我委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常态化、长期坚持理论学习和法治实践,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研讨学习、党课辅导、全体党员大会及各党支部会议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各项卫生健康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三是强化学法用法教育。组织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培训会,邀请法律专家结合实际案例,讲解卫生健康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法治政府建设、医疗纠纷处理等方面的知识,涵盖了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委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各县(市、区)卫健委、委直各医疗卫生机构70余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决策水平。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我市规范性文件的相关管理制度,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市卫健委对本单位起草以政府名义下发的1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未发现违背相关精神的规范性文件,没有被上级人大常委会、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法院认为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法治审核14件,重大案件集体讨论2件,确保重大卫生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三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采取线上+线下组织市级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市级36人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
(三)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要求,加强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的公示;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在门户网站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委聘律师直接参与我委规范性文件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核、信访、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等工作。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主任办公会经全体会议讨论,集体讨论率达到100%。三是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6件(主办8件),政协委员提案46件(主办30件),满意率100%。依托12345平台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评价,及时对差评进行核实、整改和反馈。12345平台受理诉求578件,办结率100%。
(四)强化执法监督,优化服务质效。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医疗美容行业整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检查15327户,查处案件107件,罚款719556元。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监管,2024年全市完成双随机任务共2083家,其中国家级双随机1418家,省级双随机194家,市级双随机469家,完结率100%,案件查处32件,罚款金额69500元。二是开展医疗美容机构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我委与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工作方案,共对全市804家生活美容机构、44家医疗美容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立案查处5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三是组织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取全市20余份行政执法案卷,通过阅卷、一案双评、专家审议等程序,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程序、裁量、法律适用等方面开展评查,梳理出典型案件开展“以案释法”巡讲活动,发挥警示教育、案例指导作用,提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强、职业水平。
(五)深化法治引领,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法治鹰城(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按照《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医院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法治医院建设工作考核方案》,组织市直医疗机构2024年度法治医院考核工作,评估卫健系统法治建设情况,促进医院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业能力建设,提升我市医院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六)开展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精心组织普法宣传。围绕行政管理服务对象进行精准普法,扎实开展卫生健康系统“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全民营养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6.14信用关爱日”“12.4宪法宣传周”等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让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用法”,持续提升法律素养和依法维权意识。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工作合力,将执法、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在日常监督执法中,向行政相对人宣传普及与卫生健康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多形式多渠道推进普法。延伸普法宣传教育阵地,利用卫生健康节日纪念日等契机,发挥微博、网站、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运用“互联网+法治宣传”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构建多层次法治宣传教育网络。狠抓行政执法普法工作,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通过现场释法说法、案后回访教育等方式,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和执法办案全过程。
四、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法治建设宣传报道方式不够丰富多样、形式较为单一,还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知识的迫切需求和期盼,特别是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学习跟进和宣传教育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法治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随着卫生监督队伍的改革,卫生健康监督力量与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的要求差距较大,所需的执法车辆、人员配置及执法经费等保障政策未能进一步得到完善,人才引进和培养仍存在一些困难。三是对直属单位法治建设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重业务轻法治,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抓得还不够紧,举措还不够实,“八五”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学法内容在学习进度上存在不均衡。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卫健委将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系列内容和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持续提升卫生健康政务服务能力等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工作推进落实。
(一)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依法治院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学习党的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拓宽学习普法渠道,不断增强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意识和依法治院能力,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相关制度,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督促医疗机构规范行医、依法执业,保持各项工作不放松,更好地传承创新,为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法制审核机制,持续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遵守,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对直属单位的业务指导,对照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逐项梳理工作情况,对短板弱项进行分类指导,在推进法治健康建设方面出实招。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拓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结合“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相对人、医护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卫生健康“八五”普法规划。加强对新媒体的运用,制作生动的宣传材料,扩大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四)强化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卫生健康系统法治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职业发展机会等方式,吸引更多的优秀法律人才加入卫生健康系统。同时,加强对现有法治队伍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