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市卫生健康委按照《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等规定,对鲁山县中医院进行了全面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经委党组会议研究,拟批准鲁山县中医院通过“二级甲等”医院复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4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实名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
联系人:市卫健委中医管理局 王蒙
联系电话:0375-7667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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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