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0日至9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卫健委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10月2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卫健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反馈意见,逐条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成立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委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委直属二级机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委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全力做好巡察整改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任务,压实整改责任。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组织责任科室召开巡察整改任务分工会,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在汇总各方意见基础上,委党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通过了整改方案。市卫生健康委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梳理为具体整改任务,细化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每个问题的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人,确保整改任务扎实、有序、高效推进。
(三)强化监督指导,确保整改实效。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明确委党组书记、主任为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整改职责,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深化、细化、具体化。委党组先后召开6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听取各分管口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分析整改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共同研究整改落实的办法和措施。其他班子成员也迅速行动,抓好自身整改和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过程中坚持以小见大、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组织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逐一进行查摆剖析,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准问题产生的根源,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整改、事事回应、件件落实。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加强监督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不断扎紧扎密制度笼子,防止问题的反弹。
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巡察整改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
一是“巡察整改责任扛的不牢”方面
1.针对“部分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的整改。
整改情况:(1)联合市财政局下发《关于督促落实全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拨付的通知》,根据各县(市、区)公卫资金拨付情况,制定资金拨付攻坚台账,明确资金拨付时间节点,按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2)加强动态监测,对基本公卫资金已拨付至卫生健康部门的,加快核算进度,按照全年公卫考核结果拨付至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3)通过现场调研、发提醒函、通报、约谈等形式,督促各县(市、区)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项目资金拨付到位。(4)开展“解决重复医学检查检验,加重群众负担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医学检查检验互认工作,我市各医疗机构线上线下跨机构调阅并互认检查检验结果4.3万人次,为群众节省资金约214.17万元。督促有关医疗机构落实处方前置审核和处方点评制度,点评处方2.5万次,整改问题631项,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和大处方等行为。
2.针对“部分审计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1)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要求,指导医疗机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政策、药品耗材、集采政策,督促医疗机构优先购入质优价廉的药品。近3年我市参加省绩效考核的医疗机构住院患者药占比持续下降。(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专项检查,聚焦医疗机构药品费用占比、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药品“双十”制度落实等11个方面,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鹰城建设有差距”的问题整改
二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不到位”方面
3.针对“市级层面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1)拟定《平顶山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指导意见》,明确建设方向、重点任务等,谋划设立3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2个专科联盟,推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有效整合、下沉共享。(2)已组建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集团,支持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医疗城市集团建设方面先行先试,已与卫东区签订协议,并派出专家下沉基层,全面推进合作共建。
4.针对“县级层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有差距”的整改。
整改情况:加强医共体内部工作三医协同发展与治理,先后印发《全面推进家庭病床服务改革的通知》《加强集采药物进基层的通知》《调整基层医疗机构DIP病种的通知》《做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支持各县(市)建立管理、服务、责任、利益共同体,推进医共体实现集团化管理、一体化运行、连续性服务,促进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和医保基金合理有效利用,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健康服务。
5.针对“未全部实现‘七统一’管理”的整改。
整改情况:(1)对未统一人事、信息管理的舞钢市、汝州市、鲁山县、叶县下达工作提醒函,督促加强医共体内部人事、信息统一管理。对未统一药械管理的汝州下达工作提醒函,指导汝州市就医共体药械统一管理进行整改,提高药事服务能力,实现药械的有效统一管理。(2)指导县(市)争取财政投入,建设整合型医共体信息平台,打通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实现医共体内部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目标。
6.针对“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县域就诊率上有差距”的整改。
整改情况:(1)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改善群众就医体验等为抓手,查漏补缺,补齐短板。经省评审验收小组复核验收,最终确定宝丰县闹店镇卫生院等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河南省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项目建设单位。(2)做好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下派229人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着力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救治能力,实现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全覆盖。(3)强化基层卫生人员全员培训,共有6830名基层卫生人员完成培训学习,持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满足城乡居民就近就医和健康服务需求。(4)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和骨干医师培训项目,遴选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15人、骨干人员39人,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骨干医师261人。(5)推动实施“乡聘村用”和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全市56名乡村医生参加了省级培训计划,招聘14名大学生乡村医生。
7.针对“信息化建设薄弱”的整改。
整改情况:(1)优化“互联网+慢病”服务,召开慢性病管理系统培训会议,对各县(市、区)、委直医疗机构进行了培训。(2)下发《关于督促加快推进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提醒函》《关于督促加快推进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督促医疗机构接入省检查检验互认平台。
三是“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方面
8.针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政策没有落实”的整改。
整改情况:(1)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深改委下建立三医协同发展与治理工作推进机制,为深化医改、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供组织保障。(2)市政府成立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申报工作专班,召开全市示范项目申报动员暨培训会议,启动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卫健部门牵头成立方案编制专项工作组,积极为我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谋划系统改革路径、争取项目资金支持。(3)我市8个专科被评为2024年度河南省临床重点专科,1个专科被评为2024年度河南省临床重点培育专科,32个专科被评为平顶山市临床重点专科,21个专科确定为市级中医优势专科。(4)市中医医院选派业务骨干赴上海中医药大学龙华、曙光、岳阳三所附属医院进修培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河南省中医药防治糖尿病足重点实验室建设通过省级验收;市中医医院国医堂及青年岐黄学者钟逸斐工作室、上海市名中医路金根工作室正式开诊,医疗服务能力和科研水平不断提升。
9.针对“指导公立医院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1)研究制定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运用指导意见》,落实结果应用机制,科学奖惩,发挥公立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2)组织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专家组,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促进排名提升。先后组织专家,对市传染病医院、一矿医院、八矿医院等医疗机构开展针对性调研指导,促进医院找准定位和差距,提升绩效考核水平。(3)印发《关于2023年度平顶山市二级以上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的通报》,指导各县(市、区)、各中医医院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加强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提高医疗质量及运行效率。
10.针对“大型医院巡查工作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1)印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级医疗机构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的通知》,对2025年市直医疗机构大型医院巡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三个轮次进行,每个轮次巡查2~3家医疗机构,覆盖7家市直医疗机构。(2)拓宽问题发现渠道,建强巡查专家库,强化专家的遴选、审核、培训、监督、考核,加强巡查组队伍建设,提升巡查工作能力。(3)注重医院自查自纠和整改效果,注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巡查聚焦省委、市委巡视巡察整改、审计监督整改等内容,通过巡查,真正达到纠建并举、整改提高的目的。
11.针对“监督落实医疗保险机制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已先后落实医疗责任险制度。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平煤神马集团总医院已与保险公司达成意向。
12.针对“民营医院监管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1)印发了《关于开展平顶山市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聚焦医疗质量、虚假宣传、行业作风建设等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开展全方位自查,各县(市、区)卫健委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市级结合质控、安全生产督导等,对民营医院依法执业问题进行抽查检查。(2)在全市范围内重点针对民营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开展为期两个月专项监督执法,共检查1038家医疗机构,出动执法人员947人,查处案件26件,进一步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3)开展2024年度中医医疗机构“双核心指标”管理评价工作,市卫生健康委组织7个专家组,对全市13家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双核心指标”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指导民营中医医疗机构持续提升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4)发挥市级质控专家团队作用,对全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所有民营医院)感染管理情况进行质控指导评价,持续提升全市医疗机构感染规范化管理水平。(5)加强民营医疗机构急诊科建设,组织全市从事急诊急救相关工作医务人员87人参加全省急诊急救骨干医师护士强化培训班;举办2期全市院前急救能力提升培训班,共培训急诊急救医务人员73人。组织市院前急救医疗质量管控中心、市急诊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先后到市区民营医疗机构急救站开展现场质控活动,提高急诊医学同质化水平。
四是“谋划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不到位”方面
13.针对“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有短板”的整改。
整改情况:(1)对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申报单位相关情况进行调研,全市共有16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达标。(2)组织指导专家组对各地推荐的“示范中医馆”进行实地验收,有10家达到省级“示范中医馆”服务能力。全市已有41家中医馆达到省级“示范中医馆”服务水平。(3)持续开展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全市已有4000余人参加培训,提高了基层中医队伍的整体素质;遴选30名优秀人员参加“河南省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期满结业考核全部合格,充实基层中医人才队伍;我市5位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入选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名单,推动中医药学术经验的传承与发展。
14.针对“中医药文化传承弘扬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1)发布在全市公开征集中医药秘方验方和民间技术的公告,征集在民间长期使用、疗效确切的中医药秘法、验方和民间技术等,组织专家讨论研判后进行交流推广。(2)举行两次全市“中医药文化夜市”,共有34家医疗机构、8家医药企业、106名中医名家参加,现场为近万名群众提供了义诊与健康咨询、中医适宜技术体验等服务,并指导卫东区、新华区、舞钢市、郏县等县(市、区)积极开展相关活动;邀请上海中医药大学专家团队,开展三期中医药文化“膏方节”,探索中医药大众化、生活化的新路子。(3)依托上海中医药大学平顶山医院建设平顶山市中医药科普展览馆,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普及推广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理念。
五是“推进健康鹰城建设不到位”方面
15.针对“部分指标没有完成”的整改。
整改情况:(1)认真贯彻省、市两级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健康鹰城行动,认真收集各项数据,已形成《平顶山市2019-2023年度健康鹰城行动监测评估实施进展报告》,上报省卫健委。(2)人均预期寿命上升至78.09岁;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医师数增加到3.02人;产前筛查率增至75%;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81.13%;这4项指标呈逐年提升趋势。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为0,中小学生总体近视率呈下降趋势。
16.针对“卫健委党组牵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
整改情况:(1)充分发挥市卫健委党组在健康鹰城行动工作中的牵头作用,积极与教体、环保、民政、宣传等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市卫健委联合市爱卫办、市教体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平顶山日报社、市计生协开展健康中国行动知行大赛家庭专场平顶山赛区活动,选拔出我市健康家庭参加省级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与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平顶山日报社、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气象局共同组织开展以“科创鹰城我出彩 科普共享向未来”为主题的2024年平顶山市科普微视频大赛。(2)积极与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运动、全民健身等方面融合,组织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取科普视频、健康教育版面、健康讲座等方式科普健康知识,普及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群众践行《河南省居民健康文明公约》,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水平。(3)联合市教体局,精选《预防近视,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幼儿园近视防控手册》《小学生近视防控手册》《初中生近视防控手册》《高中生近视防控手册》等科普宣传材料,推送给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提醒家长和学生时刻关注视力健康。
17.针对“考核流于形式”的整改。
整改情况:(1)16个健康鹰城行动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各成员单位上报的监测数据,形成各专项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并对监测评估中落后和不达标的指标,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提升各项指标。(2)各成员单位、专项行动牵头部门、专项行动工作组成立专班,集中精干力量,结合实际,以健康鹰城行动监测评估与考核工作相结合,认真完成《平顶山市2019-2023年度健康鹰城行动监测评估实施进展报告》。(3)根据监测评估报告,对主要指标和总体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对各项指标数据认真分析,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挑战,督促指标相对落后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提升工作要求。
(三)“履职尽责不到位,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效不明显”的问题整改
六是“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视不够”方面
18.针对“思想认识有偏差”的整改。
整改情况:(1)委党组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医疗专项组,全年组织“组组会商”11次,累计解决问题16项,做到了“两个责任”同时同向发力。(2)强力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收集问题线索,建立“三个清单”,实行问题台账管理,已受理各类问题线索268条,下发整改通知单19份、工作提醒函32份,约谈医疗机构2家。(3)关于“解决重复医学检查检验,加重群众负担问题”方面,我市建立医检互认平台,积极推进检查检验互认工作,全市35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实现省域内检验结果的跨机构调阅,5类142个项目已实现线上互认。
19.针对“整治重点结合行业特点不够紧密”的整改。
整改情况:(1)制定下发《平顶山市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将无证行医等依法执业内容作为检查重点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监督执法,着力解决医疗机构在依法执业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查处案件26件,暂停执业19家。(2)在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全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非法行医投诉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发现问题线索及时解决非法行医现象,共同打击净化医疗市场环境。(3)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将医患纠纷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内容。制定下发了《医患纠纷久拖不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医患纠纷久拖不决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已化解4起久拖不决医患纠纷。
20.针对“对加重群众就医负担行为整治不力”的整改。
整改情况:(1)下发了《关于开展合理用药专项行动暨2024年临床药学质控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药品费用占比、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住院患者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国家重点监控品种使用比例、国家集采药品使用比例、住院患者静脉输液使用率、临床药师队伍建设、抗肿瘤药物、麻精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处方前置审核及处方点评开展情况、药品“双十”制度落实等情况。(2)督促落实“三合理一规范”相关要求,整改期间市直各医疗机构共开展药品“双十”检查209次,开展高值医用耗材“双十”检查111次,点评处方7.3万个,整改问题1337项。(3)开展高额异常费用病例核查,组织22名专家对4家医院高额异常费用病例有关问题及金额进行核实,督促指导相关医院认真梳理剖析问题原因,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逐项整改落实。(4)推进解决重复医学检查检验问题,争取资金900余万元,建设全市医检互认平台,对5类142项检验检查结果实现线上互认。
七是“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发挥不充分”方面
21.针对“家庭医生签约率、服务率差距较大”的整改。
整改情况:(1)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化提升专项行动。加强政策宣传,利用世界家庭医生日等节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实施宣传服务相结合,积极主动上门随访,向群众发放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便民服务手册等宣传资料。将宣传活动与社区义诊相结合,在小区、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置义诊台,给过往的居民量血压、测血糖,现场讲解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防治及中医保健知识等,提高群众的参与度。(2)创新服务模式,利用云巡诊车、健康一体机,运用互联网、手机APP等形式,定期入村为重点人群提供线上、线下健康教育、管理和慢病随访等服务,利用云巡诊车体检服务近20万人次。(3)加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技能培训,遴选宝丰县杨庄镇卫生院等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技能培训基地,完成培训65个团队260人。
22.针对“‘两癌’筛查走形式”的整改。
整改情况:(1)市(县)两级和筛查机构分别举办了各级各类培训班10余场次,共培训相关医务人员1000余人次,提升“两癌”“两筛”工作能力。(2)采取线上质控和现场质控相结合方式,每月对各县(市、区)进行在线质控,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质控结果以书面形式下发至各县(市、区),限期整改到位,确保筛查质量。(3)利用宣传横幅、宣传版面、宣传折页、报纸、电视、微信等方式,对孕产妇进行筛查政策的宣传普及。
23.针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建设不完善”的整改。
整改情况:(1)督促指导市妇幼保健院加快急诊科建设,不断完善软硬件条件,该院已基本达到C级急救站水平。(2)持续开展急救能力提升培训,组织2024年平顶山市第二、三期院前急救能力提升暨120驾驶员安全知识及技能培训班,完成培训103人。推荐30余人次参加省卫生健康委举办的急诊急救能力培训班。(3)平顶山市红十字会、市医疗应急中心积极开展急救技能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已举办30期,累计受益群众2800人次。举办公益急救知识普及培训班5期,培训合格颁发红十字救护员证131人。
24.针对“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普惠性托育服务能力不足”的整改。
整改情况:(1)加快7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国债托育项目建设,已投入使用普惠托位475个,后续建成后可增加普惠托位700个。(2)在全市15家三级公立医院开展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采取民建公助方式与备案托育机构或幼儿园合作,开设托班,成立托育中心,为职工解决“带娃难”后顾之忧。已有4家用人单位办托,并推荐2家用人单位申报全国“爱心托育”。(3)大力推进公办托育建设,新办33家托育机构,其中公办幼儿园托班21家,非营利性托育机构3家,新增普惠托位2008个。
八是“制度机制不健全,行业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25.针对“医疗质量控制考核评价不到位,存在医疗事故隐患”的整改。
整改情况:加强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修订《平顶山市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持续开展各级质控中心现场指导评价工作,促进全市医疗质量同质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共组织质控中心现场指导评价医疗机构135家(次)。新成立门诊管理、血液内科、儿科及小儿外科、儿童早期发展与评估、消化内科、心律失常介入技术等6个专业市级医疗质控,进一步完善我市质控网络。
26.针对“药品管控存在漏洞”的整改。
整改情况:(1)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严格麻精药品管理,依托市临床药学质控中心,组织开展了合理用药培训工作,督促各医疗机构加大处方点评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要求,提高处方质量,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2)组织开展包含麻精药品使用管理在内的合理用药专项行动,对麻精药品和不合理用药进行检查,规范药品监管。
27.针对“制度束之高阁、照抄照搬”的整改。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多次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梳理分解上级政策、明确责任科室、掌握任务完成情况等,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2)严格执行《平顶山市卫健委机关工作规则》中关于公文处理的相关规定,明确专人审核把关机关各科室印发的文件,严禁出现照抄照搬等现象。
28.针对“消防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和安排部署相关工作。(2)印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范围,加强排查整改,化解处置,加快推进并妥善解决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问题。各县(市、区)、各单位全面排查核实,建立排查任务清单。(3)持续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安全、用电安全等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实行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共排查整改问题1156个,全力维护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
九是“行政执法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29.针对“执法队伍建设薄弱”的整改。
整改情况:(1)根据国家机构改革的要求,开展疾控监督员试点工作,确定鲁山县、新华区为试点区域,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为试点医疗机构。(2)制定印发了《平顶山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组建了由疾控和医疗机构人员组成的18人专家指导组,遴选和推荐产生了专职疾控监督员33人,兼职疾控监督员69人。(3)鼓励疾控机构人员参加执法人员培训学习考试,改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配备不到位的情况。结合司法部门2025年开展执法人员申报工作,持续培养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力量。(4)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的工作通知单》,要求全市编制不足的疾控(监督)机构要根据市委巡察要求和省疾控局部署,向同级政府及编办书面汇报情况,改善卫生执法正式人员紧缺现象,以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30.针对“执法不规范”的整改。
整改情况:(1)组织召开全市医疗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会,邀请省、市监督执法专家对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医疗机构典型案件进行了授课,进一步提高我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2)开展全市卫生健康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取全市2024年涵盖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等专业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20卷,对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及时反馈各县(市、区),督促整改落实,通过案卷评查充分发挥以案促管、以案释法的指导作用,进一步规范我市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提升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水平。
31.针对“执法结果综合运用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1)依据《平顶山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开展2024年度全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工作,并公示评价结果。(2)及时将卫生行政处罚结果在“信用中国”、政府官网公示,使卫生行政处罚信息应用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资金补贴、项目申报、评先评优、资格资质认定、备案及金融信贷等领域,实施“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措施。已在“信用中国”中公示卫生行政处罚相关信息78条。(3)定期将医疗机构卫生行政处罚信息通报给委机关相关业务科室,把行政处罚结果与医疗机构校验查验内容、等级评审、医保定点、财政投入挂钩。下发2024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行政处罚相关信息通报,将4家医疗机构行政处罚情况通报相关科室,形成联合惩戒措施。
十是“对债务、欠薪风险重视不够”方面
32.针对“医疗机构负债率居高不下”的整改。
整改情况:(1)委党组将防范化解公立医疗机构债务风险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专人负责,有力有序推进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工作。多次专题听取公立医院债务化解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债务风险。(2)指导负债率超过80%的医疗机构用好政策、综合施策,积极化解债务风险。针对资产负债率高的医院,指导相关县(市)研究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实施“一院一策”精细化管理。(3)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债务风险管控的若干措施》《关于明确医疗机构债务风险管控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债务风险管控工作。(4)对负债率超过80%的公立医院,发出《关于医疗机构债务风险预警的提示函》,对各县(市、区)政府发出《医疗机构经济运行风险预警提示函》,提醒强化责任意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33.针对“对医院欠薪风险重视不够”的整改。
整改情况:(1)成立欠薪风险防范化解领导小组,定期研判医疗机构经济运行风险及可能发生的欠薪等风险事件。(2)出台《平顶山市治理公立医院欠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和欠薪问题工作台账,逐步解决公立医院欠薪问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3)强化风险监测,做到分类施策,根据欠薪的结构、规模、范围、时长、社会影响等,划分“高、中、低”风险等级,分类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34.针对“欠薪数据涂改”的整改。
整改情况:(1)建立公立医院欠薪月度信息监测机制,指定专人对各县(市、区)每月报送本地欠薪情况的最新数据严格审核。(2)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卫健委加强欠薪数据审核,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数据的真实、全面和完整。
(四)“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队伍建设上存在不足”的问题整改
十一是“‘两个责任’压得不实”方面
35.针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整改。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每次党组会、班子会、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会议,率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要文章精神,党组主要负责人审定学习内容,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开展交流研讨。(2)严格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度,委党组会专题听取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落实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度,开展机关科室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更新廉政风险点排查汇总台账,研究制定廉政风险点预防措施。(3)印发《中共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向委领导班子、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和委下属109个基层党支部发放《谈心谈话记录本》,开展党员集中谈话2次。
36.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1)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纪检组与各医院监察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明确双方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等方面的职责与流程。挑选典型复杂案件,组织医院监察人员参与联合办案,纪检组业务骨干通过“手把手”指导,从线索分析、调查取证到案件定性等环节,向医院监察人员传授经验与技巧。已开展5次议案带训活动,有效提升医疗机构纪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2)对移交给委属单位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实时跟踪办理进度,定期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对线索办理不规范、不及时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办理质量显著提高。
37.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
整改情况:(1)根据《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党组议事规则》要求,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研究程序。党组书记审核事项议题,专人负责收集、统计“三重一大”议题表,记录集体研究结果,严禁出现未上会研究即实施的重大事项。(2)指导、督促委直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明确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等,进一步提高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
38.针对“民主生活会不规范”的整改。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市卫健委领导班子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发言材料党组书记审核把关、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要求。党组书记带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各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与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之间进行了开诚布公的谈话。党组书记主持起草市卫健委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并对其他班子成员的发言材料逐一审核把关。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围绕职责分工,直奔主题,不留情面,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评价,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
十二是“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
39.针对“医疗人才‘引育用留’机制不健全、措施不具体”的整改。
整改情况:(1)对委属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进行摸底排查,按照年龄、学历、职称、专业等因素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库,实施分类管理,分析掌握系统内医学人才结构,为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奠定基础。(2)加大人才培育,选拔2名同志到国外一流医院进行临床技能研修,推荐2名同志申报中原医疗卫生领军人才,9名同志申报河南省卫生健康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含基层),10名同志申报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3)充分利用招才引智创新大会、公开招聘等形式,组织实施针对性政策宣讲,拓宽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对“英才计划”的知晓度、覆盖面,协助委属事业单位开展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
40.针对“高层次医护人才缺乏”的整改。
整改情况:通过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方式聘用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98人;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聘用88人。
41.针对“管理层专业人数占比较少”的整改。
整改情况:提高管理层医学背景专业人数占比,2025年计划通过省考招录医学专业背景公务员和参公人员8人。鼓励管理人员攻读在职医疗相关专业学历或申请医疗专业学位。
十三是“基层党组织工作不严不实”方面
42.针对“对基层党支部管理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1)完善《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印发《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员积分管理手册》,覆盖委属109个基层党支部,对市卫健系统所属党支部进行分数量化管理。(2)组织系统2819名党员参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教育、河南省经纬讲堂等网络培训班。(3)加强对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记录本》的调阅管理。完成机关党委委属109个党支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记录本》的调阅。
43.针对“未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整改。
整改情况:(1)印发《机关党建工作法规文件选编》和《党务工作手册》700本,确保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委员熟练掌握党的组织生活制度。(2)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季度开展1次支部党员大会、讲1次党课,每月1次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主题党日活动,下半年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各党支部按规范、真实、完备的要求填写《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记录本》,完善“三会一课”过程纪实。(3)严格落实班子成员讲党课的要求,委全体领导班子均在所在党支部讲授一次党课。
44.针对“对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不全面”的整改。
整改情况:(1)组织系统74名基层党支部书记到郏县党校进行党务培训,对基层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进行专项培训。(2)组织参与创建“四强”党支部的党办主任、支部书记参加中国科学院组织的基层党建工作培训班,开展模拟党员发展、支部换届、党的组织生活等实操练习,提高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建业务能力。
十四是“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方面
45.针对“违规挪用专项经费”的整改。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批复的“三公”经费预算,做到无预算不支出。(2)完成2025年预算编制,项目预算按实际工作计划安排应报尽报。(3)制定《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健康项目监督管理)实施方案》,严格实行专款专用。
46.针对“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整改。
整改情况:(1)指导市直机关医院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和政府会计制度。(2)指导市直机关医院设立专账管理房屋租赁资金收入,分期补缴税金。
47.针对“医疗设备采购监管不严”的整改。
整改情况:(1)出台《关于平顶山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大型(大宗)医用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医用设备招标采购工作流程,加强监督检查管理。(2)按照《进一步加强委直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强化对医疗卫生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购买进口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了项目备案台账,严格审核备案论证资料,加强项目论证监督,确保对所有项目的全流程、全方位监管。(3)指定专人对项目申请、论证资料认真归档保管,确保所有资料有据可查。
十五是“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48.针对“涉嫌违规接待”的整改。
整改情况:召开主任办公(扩大)会议,再次对公务接待工作进行强调,严格要求各相关科室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行接待工作;出台市卫健委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无公函不接待,严控接待标准,及时结算接待费用,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坚决杜绝出现违规接待问题。
49.针对“涉嫌私车公养”的整改。
整改情况:按照《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车辆管理,严格执行车辆外出报备手续和车辆维修手续,车辆需要修理时,由司机提出意见,办公室车辆管理负责人开具车辆维修单,经财务、主管领导签批后进行维修,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50.针对“涉嫌违规发放福利”的整改。
整改情况:强化对委直单位发放福利的管理,严格福利费用使用范围,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卫生健康委将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责任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逐步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做好巡察反馈的“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政治引领,扛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卫生健康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市卫健委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保持整改高压态势。盯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继续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紧紧扭住不松懈,切实把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抓紧抓实。
(三)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找差距、补弱项、促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清晰、协同高效的长效管理机制,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以改促治、以改促建、以改促效,不断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平顶山市卫健委办公室,0375-7667959;电子邮箱:pdswjw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