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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月暨走访慰问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4 添加者: 浏览量:

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月暨

走访慰问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计划生育协会,新城区人口计划生育卫生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计划生育法》)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宣传普及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使新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尽快形成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和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人口均衡发展的社会共识和氛围;组织开展“生育关怀•慰问计生困难家庭”活动,使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精神上获得慰藉,生活上得到扶助。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计划生育协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1月5日-2月20日开展以“建设生育友好环境,促进家庭和谐幸福”为主题的计划生育宣传月暨走访慰问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开展《决定》、《计划生育法》、《条例》宣传活动。

(二)开展“生育关怀•慰问计生困难家庭”走访活动。

二、活动方式

(一)组织开展国情国策教育学习。“七普”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出生人口下降到1200万,总和生育率为1.3。总人口增长势头明显减弱,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2035年前后将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仍然是计划生育,仍然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中央《决定》赋予了计划生育新内涵: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改革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党组要组织专题学习中央《决定》、《计划生育法》、《条例》,对辖区内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明确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方向和主要任务,动员全系统,把《决定》、《计划生育法》、《条例》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

(二)深入开展社会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各地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报纸、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体,通过转发《决定》、《计划生育法》、《条例》原文及《计划生育法》、《条例》的修订公告,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地宣传报道;在政府机关、政务办事服务大厅、行政村(居)、社区等场所,利用电子屏、政务公开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等投放宣传口号、短视频、宣传手册等开展宣传;在公园、广场、车站、乡村集市等场所,现场摆放宣传展板、设立政策咨询台、发放宣传品、义诊服务等,进行有针对性重点宣传;发挥托育机构的作用,通过向其发放宣传资料,动员并组织托育机构向婴幼儿家庭开展宣传;注重与日常工作相结合,通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春节慰问、入户走访、信息核查等工作将《决定》、《计划生育法》、《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宣传到千家万户,把全地区全社会的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共同促进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效实施。

(三)开展“生育关怀•慰问计生困难家庭”活动。要全面掌握计生困难家庭和基层退休计生干部的基本情况,主动了解他们的生活现状思想动态和有关诉求,深入基层开展走访慰问。重点做好对计生特殊家庭、基层退休计生干部、因病致贫的特困群众、留守妇女和儿童等群体的关怀关爱,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对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引导和感情交流。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困难艰苦地区和急难险重任务一线的同志,照顾救助和长期帮扶工作,用真心真情传递党和政府关怀和温暖。协助党和政府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把矛盾隐患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协助属地党委政府做好常态化精准防控,充分发挥计生协组织网络健全和群众工作的优势,动员广大理事、会员和志愿者参与到春节期间基层联防联控工作,持续当好疫情防控守门员、信息员和服务员。推进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协助落实好健康监测、风险排查、环境清洁、卫生整治等联防联控措施,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增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少聚集、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计生协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国情、国策意识,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推动出台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明确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要将这次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作为2022年度开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既丰富多彩,又勤俭节约;既声势浩大,又注重效果。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计划(请于1月10日前报市卫生健康委和市计划生育协会),要积极作为,主动作为,要把宣传月活动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中,通过宣传月活动,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及时妥帖回应群众关切,为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和配套支持措施营造浓厚氛围。

(二)突出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实质、重大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均衡为主线,改革为动力,法治为保障,依法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围绕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和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重点开展三孩生育政策的有关规定,生育登记办理服务流程;普及妇幼健康和科学育儿知识;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婚假”、“产假”、“育儿假”、“配偶护理假”、“计划生育家庭优惠政策待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等内容进行政策解读,提高全社会对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知晓度。

(三)总结提高。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宣传活动的图片、文字、视频的收集归纳,将活动亮点、经验做法、效果及问题和建议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2022年2月底前将活动总结、照片分别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和市计划生育协会。

联系人:

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科 田青杰 0375-4942098

 箱:pdsjtfz@163.com

市计划生育协会  王伟 0375-4946048

邮 箱:pds-jsx@163.com

 

附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口号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平顶山市计划生育协会

                              2022年1月4日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口号

 

1、优化生育政策规定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家庭和谐幸福  人口均衡发展

3、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4、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5、建设生育友好环境  彰显社会文明进步

6、适龄婚育  优生优育

7、夫妻共担家庭育儿责任

8、构建新型婚育文化  创建幸福健康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