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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办理
发布日期:2022-01-14 添加者: 浏览量:

完善生育登记制度,是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内在要求,是完善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强化人口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服务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

2021年4月1日我省正式实施全程网办(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8月20日开通三孩。现在登录“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可网上免费办理一、二、三、四孩及其他多孩生育登记服务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生育登记办理条件

(一)一孩、二孩、三孩生育登记办理条件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合法结婚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可以通过生育服务登记平台办理生育登记,免费领取生育登记信息单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在本省长期居住且持有本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人口,均可在本省办理生育登记(夫妻双方再婚且均为非本省户籍的除外);

2、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高校在校学生,按《人口计生委 教育部 公安部 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国人口发〔2007〕64号)规定应在河南省办理的;

3、涉外或涉港、澳、台婚姻中,一方为河南省户籍的;

4、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按《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应在河南省办理的。

夫妻在生育前、后均可进行登记。夫妻在2016年1月1日后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但未登记的,可进行补登(不符合再生育条件或符合再生育条件未进行再生育审批生育的除外)。夫妻在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第三个子女但未登记的,可进行补登。

所需材料:

办理生育登记时,夫妻双方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等有效证件;

四孩生育登记办理条件

合法结婚(含再婚)的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在本省长期居住且持有本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人口,双方已生育三个子女,且有子女经鉴定为伤残的夫妻 (夫妻双方再婚且均为非本省户籍的除外)。

所需材料:

1、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

2、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

3、提供子女的经鉴定为伤残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多孩生育登记办理条件

其他多孩生育登记是为了把握我省出生人口态势,不作为界定其生育行为合法性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不符合现行生育政策的夫妻,生育四孩及以上的应办理其他多孩生育登记。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在本省长期居住且持有本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人口,均可在本省办理生育登记(夫妻双方再婚且均为非本省户籍的除外)

所需材料:

办理生育登记时,夫妻双方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等有效证件;

二、生育登记办理流程

(一)登录方式

1、输入网址http://222.143.34.144/jsw/或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进入生育登记服务页面


图片 7.png




 

 

2、登录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点击【便民服务】,进入【生育登记服务】页面

 

 

 

(二)办理流程

 

(三)生育登记信息单样本

 

 

 

 

三、生育登记常见问题

1、登记申请时没有找到户籍地的单位怎么办

可能你的户籍地单位有拆分、合并等区划变更情况,你可以和户籍地人员联系确认单位调整情况再进行操作。

2、怎么下载生育登记信息单

登记提交成功后有提示下载生育登记信息单,如果没有点击下载,可以通过首页的【补办生育登记信息单】补办原来的单子。

3、登记信息成功并下载后,无法打开生育登记信息单

有的手机或电脑上没有安装支持PDF文档的软件,需要安装诸如Acrobat Reader、QQ浏览器、WPS等软件。

4、生育登记办理成功后如何取消

生育登记若信息输入错误或其他原因需要取消的,公众可以通过首页【取消我的业务】处理如果在线取消不了可以联系办理生育登记时所填写的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处理之后可以重新在线申请办理

5、在2021年3月18日前申请的证件如何处理

公众需要去当时的受理单位找工作人员处理原来的申请。

6、生育登记是否需要加盖公章?

办理证件名称为【河南省居民生育登记信息单】,不需要加盖登记机关公章。使用时扫描信息单上的二维码核验信息,若显示正常则可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