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生育登记制度,是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内在要求,是完善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强化人口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服务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
2021年4月1日我省正式实施全程网办(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8月20日开通三孩。现在登录“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可网上免费办理一、二、三、四孩及其他多孩生育登记服务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生育登记办理条件
(一)一孩、二孩、三孩生育登记办理条件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合法结婚的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可以通过生育服务登记平台办理生育登记,免费领取生育登记信息单: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在本省长期居住且持有本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人口,均可在本省办理生育登记(夫妻双方再婚且均为非本省户籍的除外);
2、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高校在校学生,按《人口计生委 教育部 公安部 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国人口发〔2007〕64号)规定应在河南省办理的;
3、涉外或涉港、澳、台婚姻中,一方为河南省户籍的;
4、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按《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应在河南省办理的。
夫妻在生育前、后均可进行登记。夫妻在2016年1月1日后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但未登记的,可进行补登(不符合再生育条件或符合再生育条件未进行再生育审批生育的除外)。夫妻在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第三个子女但未登记的,可进行补登。
所需材料:
办理生育登记时,夫妻双方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等有效证件;
(二)四孩生育登记办理条件
合法结婚(含再婚)的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在本省长期居住且持有本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人口,双方已生育三个子女,且有子女经鉴定为伤残的夫妻 (夫妻双方再婚且均为非本省户籍的除外)。
所需材料:
1、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
2、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
3、提供子女的经鉴定为伤残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多孩生育登记办理条件
其他多孩生育登记是为了把握我省出生人口态势,不作为界定其生育行为合法性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不符合现行生育政策的夫妻,生育四孩及以上的应办理其他多孩生育登记。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在本省长期居住且持有本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人口,均可在本省办理生育登记(夫妻双方再婚且均为非本省户籍的除外)
所需材料:
办理生育登记时,夫妻双方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等有效证件;
二、生育登记办理流程
(一)登录方式
1、输入网址http://222.143.34.144/jsw/或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进入生育登记服务页面
2、登录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点击【便民服务】,进入【生育登记服务】页面
(二)办理流程
(三)生育登记信息单样本
三、生育登记常见问题
1、登记申请时没有找到户籍地的单位怎么办?
可能你的户籍地单位有拆分、合并等区划变更情况,你可以和户籍地人员联系确认单位调整情况再进行操作。
2、怎么下载生育登记信息单?
登记提交成功后有提示下载生育登记信息单,如果没有点击下载,可以通过首页的【补办生育登记信息单】补办原来的单子。
3、登记信息成功并下载后,无法打开生育登记信息单?
有的手机或电脑上没有安装支持PDF文档的软件,需要安装诸如Acrobat Reader、QQ浏览器、WPS等软件。
4、生育登记办理成功后如何取消?
生育登记若信息输入错误或其他原因需要取消的,公众可以通过首页-【取消我的业务】处理;如果在线取消不了的,可以联系办理生育登记时所填写的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处理之后可以重新在线申请办理。
5、在2021年3月18日前申请的证件如何处理?
公众需要去当时的受理单位找工作人员处理原来的申请。
6、生育登记是否需要加盖公章?
办理证件名称为【河南省居民生育登记信息单】,不需要加盖登记机关公章。使用时扫描信息单上的二维码核验信息,若显示正常则可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