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妇幼函〔2024〕2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9月12日是预防出生缺陷日。为更好地向公众宣传普及出生缺陷防治知识,进一步推进综合防治,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现就做好2024年预防出生缺陷日主题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活动主题是:预防出生缺陷,守护生命起点健康。旨在引导适龄人群了解出生缺陷三级预防策略,学习掌握和正确运用防治知识,促进科学健康孕育;医疗机构规范提供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防治服务,努力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立足生命起点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将防治出生缺陷作为贯彻健康优先发展战略、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开展主题宣传。要丰富出生缺陷防治科普资源,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治知识,引导公众树立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增强预防意识和能力,主动落实三级防治策略。
(二)各地要指导医疗机构严格遵循相关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要求,规范开展婚前孕前保健、产前筛查与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出生缺陷患儿治疗,确保各项服务有效落实、优质高效。
(三)各地要以开展宣传活动为契机,强化统筹谋划和沟通协调,推动出生缺陷防治融入所有卫生健康政策,引导社会充分知晓和广泛参与,加快构建涵盖城乡居民,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和服务制度,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其他事项
我委组织制作了主题宣传活动海报(将于宣传日前上传至我委官网“妇幼健康司”子网站),供各地参考使用。各地可结合实际编制相关宣教材料,配合主题宣传活动开展。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4年8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