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服务
平顶山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改革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6 添加者: 浏览量:


    “十三五”时期是平顶山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重点领域改革和巩固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时期。为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  河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时期卫生计生改革发展取得的进展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坚持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持低生育水平作为中心任务,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优化体制机制,强化能力提升,努力维护和增进城乡居民健康,卫生计生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城乡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十二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基本实现。

    1、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十二五”末,全市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7岁,婴儿死亡率4.5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47‰,孕产妇死亡率7.66/10万,均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人口规划目标顺利实现,年平均出生人口4.65万人,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5.7‰,圆满完成了6.5‰的控制指标。

    2、政府投入逐步加大。2014年,全市医疗卫生计生经费财政投入为259847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1.54%,比2010年提高了2.64个百分点,卫生计生事业投入增长高于财政支出同比增长幅度,人均卫生计生事业费530.82元,比2010年人均提高233.17元。

    3、医疗卫生计生资源持续增加。截止2014年底,全市拥有医疗卫生机构3887家,较“十一五”期末增加36家。其中医院8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15家,乡镇卫生院97家,村卫生室3110家,门诊部(含诊所、卫生所、医务室)362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97家,其他机构20家。全市医院、卫生院床位总数达到25106张,比“十一五”期末增加5213张,每千人床位数5.06张。全市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2355(含乡村医生5942人)人,比“十一五”期末增加558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9997人,注册护士10075人。全市医疗机构医护比达11.01,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2.02人,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2.03人。全市卫生系统固定资产总额达到19.11亿元,其中乙类以上大型医用设备48台(套),投入总额2.86亿元。多元化办医体系初步形成,全市民办医疗机构达1555个(含村卫生室),占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40%;其中民办医院18个,医院床位785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64人,占总量的1.8%

     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2015年参合农民达302.47万人,参合率99.93%,筹资水平提高到47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住院补偿比例达到80.25%,最高补偿额度达到20万元以上。2011-2015年,共补偿参合农民3331.31万人次,补偿医疗费用473216.34万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健全。我市作为全省首批6个试点市之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520种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定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回款、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配送到位率、基本药物药款及时支付率均达到9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启动实施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破除了基层医疗机构“以药补医”机制,基本建立了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序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人均40元。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1245项。组织执行重大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共17.30万名农村孕产妇享受到住院分娩补助,新增叶酸服用人数16.93万人,免费开展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10.2万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2012年底,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率先在全省实现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的全覆盖。实施以来,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管理体制等改革扎实推进。

    5、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落实。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经费保障到位,“十二五”期间投入人口计生事业经费年均1.59亿元,人均38.7元。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成效明显。扎实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先健康检查项目,实现了农村居民全覆盖。2011年至20154月底,全市已免费检查待孕夫妇 17.28万人,其中1.41万人被评估为高风险对象,高风险比率为8.15%,风险人群全部获得有针对性的咨询指导和治疗转诊等服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2011年以来,全市共开展集中打击“两非”活动554次,查处“两非”案件1469件,注销二孩生育证471份,没收B31台,罚款82.86万元,16名责任人受到处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连年下降,2014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2.8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区域协作“一盘棋”机制,同省内外兄弟单位共签订协议书509份。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共发送协查信息9.38万多条,接收反馈率达99.97%。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示范省级试点1个,市级试点2个。创新城中村“警育结合”流动人口“双实有”服务管理模式,创建服务留守儿童的“亲情家园”32个,服务流入人口的“温馨家园”33个。全面落实计生家庭奖励优先优惠政策。建成“康乐家园”12个,对农村计生奖扶对象实行集中供养。共48210人次享受国家奖励扶助制度,2342人次享受特别扶助制度,72695人次享受奖励补助制度。

    6、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2011年以来,共争取中央投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44个,总投资90034万元,新增建筑面积27.81万㎡,进一步改善了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医疗服务管理不断强化。建立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体系,开展临床路径试点、二级以上医院“十大指标”监管、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等工作,全面加强医疗机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加大了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强化了血液安全监管,临床用血100%来源于无偿献血。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实施中医“三名三进”战略,累计建设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1个、省级重点专科1个。成功创建“全国基层(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2个,“全省基层(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1个。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成效明显。认真落实河南省农村卫生人才培养“51111工程”和各类人才培养行动计划,为基层医疗机构引进了619名医学大学毕业生,培养了151名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和6534人次乡村医务人员,实施了674名医生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7、重大疾病防治能力持续提升。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市政府投入资金3318万元建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万平方米的实验楼;郏县、卫东区建成新的疾病预防控制或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楼。2011年,筹集资金893万元,采购仪器设备80余台(件),装备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传染病医院实验室。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开创新局面。建成标准化预防接种门诊132个,其中80家接种门诊创建成为省级示范门诊,创建率达60.6%。国家免疫规划“九苗”接种率均达95%以上,脊髓灰质炎连续21年无病例报告,流脑、乙脑等发病率已降至最低水平。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扎实开展。全面推进结核病防治,共治疗管理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5万名,涂阳患者治愈率达到90.2%,高于国家要求85%的目标。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加强疫情监测、行为干预和预防传播工作。手足口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取得阶段成效。地方病防治力度加大,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目标。慢性病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2012年以来,卫东区、舞钢市、郏县被命名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8、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持续强化。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服务型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建设,初步建立了服务型人口计生执法体系。举办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培训15次,累计培训人员6000余人。制作宣传版面30块,编写《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汇编》2本,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册。严格计划生育审核工作。建立了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评先、表彰计划生育审核制度。共审核单位2215个、个人1991人,取消了8个单位、7名个人的评先表彰资格。全面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新建县级卫生监督所7个,设立卫生监督分所120个、建立卫生协管站108个、卫生监督信息点1367个。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基本建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水平不断提高,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稳步推进。

   (二)“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

    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卫生计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进一步显现,迫切需要加快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期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转型发展、奋力实现崛起的关键五年。但是,当前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水平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质量有待提高,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床位数相对较低,实现“十三五”末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58人、注册护士3.23人、床位数6.26张的目标有一定困难。二是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80%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在二级以上医院,农村和社区卫生工作相对薄弱。2014年,我市乡镇卫生院出院病人仅占全市总出院人数的18.21%,低于全省1.37个百分点。专科医院发展相对缓慢,儿科、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领域服务能力薄弱。三是稳定的卫生计生投入与增长机制尚未形成。“十二五”期间政府卫生投入虽大幅增加,但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居民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据平顶山市2010--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显示,20112014年,全市财政医疗卫生支出增速分别为37.5%18.99%8.7%12.5%,整体呈下降趋势。尽管2014年出现了小幅增长,但仍低于中央财政卫生投入15.1%的增速。四是高层次卫生人才匮乏,创新能力不强。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匮乏,高端的优质专科和特需医疗服务发展不够,难于满足群众日趋多样化的健康要求。2014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市乡镇卫生院3155名卫生技术人员中,本科学历仅占5.61%,大专学历占38.79%。“十三五”时期,我市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必须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履行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障职能,跟上我市加快发展的建设步伐,建立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卫生计生体制和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需求。

     2、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多重健康问题挑战进一步加剧,迫切需要加快转变卫生计生服务模式。由于城市化、工业化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和生活方式的转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发病率逐年上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难度加大,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仍是“十三五”时期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逐渐成为对群众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主要疾病。据2012年流行病学调查推算,我市约有高血压患者80万人,糖尿病患者30万人,且以每年数千人的速度递增;居民死因顺位中排在前5位的分别是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意外创伤、内分泌和代谢系统疾病、呼吸道疾病;城镇居民中因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死亡已占死亡人数的85%以上。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观念和保健意识不断增强,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日趋明显,势必给卫生资源配置提出新的要求。

    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凸显,迫切需要加快重大体制机制改革。一方面,医疗卫生重大体制机制问题亟待破解。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向纵深推进,影响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结构性问题更加突出和复杂。医药卫生管理职能过于分散,部门之间协调难度大,难以统筹利用卫生资源。增加卫生投入和转换运行机制未能同步推进,影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体效果。另一方面,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原有的医疗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已难以为继,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面的扩大和保障水平的提高,对卫生服务的供求关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顺应这一改革和发展的要求,走内涵发展道路,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效率,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必须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工合理、运行顺畅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4、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任务进一步加重,迫切需要不断调整完善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当前,落后的生育观念依然存在,部分地方违法生育现象比较突出,控制政策外生育任务依然艰巨。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服务阵地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整合部门信息资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力度不够。流动人口管理力量和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政策外生育现象时有发生。空挂户政策外生育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部分干部对行政执法有畏难情绪,部分群众违法生育存在侥幸心理。

   (三)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完善,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推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健康城市建设和幸福家庭创建取得显著成效,居民健康素养和人口素质明显提升;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城乡、地区、不同收入人群之间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明显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有新的突破,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城乡卫生资源配置优化,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提高生殖健康水平,改善出生人口素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主要健康指标:2020年居民人均预期寿命在2015年基础上提高1.7岁,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0‰、3.2‰和7/10万以下。

    3、人口发展指标:保持与市情相适应的生育水平;大力提倡优生优育,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下降;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出生人口性别比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3个点;引导人口合理分布,提高城镇化水平。

    4、工作管理指标:1)疾病预防控制指标:到2020年末,有效控制艾滋病疫情上升势头,艾滋病新发感染率比“十二五”末减少25%以上,艾滋病病死率下降30%以上;全市以县(市)为单位,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覆盖率继续保持在100%,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继续保持在85%以上;以乡镇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继续保持在90%以上;巩固舞钢市、郏县、卫东区国家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到“十三五”末,所有县(市、区)全部创建成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力争再有2个县(市、区)创建为国家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2)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指标:到2020年,政策生育率稳定在88%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在80%以上,避孕措施落实率在95%以上;各项计划生育奖励落实率达到95%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覆盖率稳定在82%以上。(3)妇幼卫生指标:到2020年,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85%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7%以上;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到90%以上。(4)医疗保障指标:到2020年,新农合参合率保持在99%以上,筹资水平、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国家要求。  

    5、卫生计生资源指标:1)人力资源指标。到2020年,全市每千人口床位达到6.26张,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8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护士数达到3.23人。(2)卫生计生投入指标。到2020,政府卫生计生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全市卫生计生总费用结构中,政府卫生计生支出比重提高到卫生总费用的 %,个人卫生计生支出控制在  %以下;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  元。

    二、“十三五 ”时期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加快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新型公共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快卫生计生发展,提升服务能力。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推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生殖健康水平,改善出生人口素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构建公民健康促进体系,提高居民健康素质、增进健康公平,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卫生计生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惠民便民。以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为出发点,将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强化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推动卫生计生事业从以治疗为主向以健康促进为导向转变,以供方为主向以需方为导向转变,落实便民惠民措施,使全市人民切实享受到经济繁荣、社会进步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成果。

    2、坚持城乡统筹,均衡发展。以改善健康公平和均等为出发点,科学配置卫生计生资源,优化资源结构,重点向公共卫生和农村倾斜,健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卫生计生公平性和均等化,实现卫生计生和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实现城乡和区域之间卫生计生事业的统筹协调发展。

    3、坚持机制创新,科学发展。从立足市情,因地制宜出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人才引进,依靠科技和信息等要素支撑,创新卫生计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抓改革,强基层,重学科,促转化”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重点学科建设,营造良好的科学技术发展氛围,不断提高卫生计生效能,加快卫生计生从外延扩张发展向内涵提升转变,增强卫生计生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从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出发,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公共卫生政策、提供基本卫生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强化政府卫生计生责任和公共财政支撑功能,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作用,形成责任共担机制,使社会全体成员既成为受益主体,也成为行动之体。

   (三)工作任务

   1、狠抓基础建设,基本健全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强化政府在配置卫生资源的主导地位,明确政府投入责任。遵循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规模适度的原则,适当控制城市公立医院总量,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着力加强儿科、精神卫生、老年护理、康复等薄弱领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市第二人民医院新病房综合楼、市儿童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中医院新城区分院、市妇幼保健院病房综合楼、市传染病医院病房综合楼、市职业卫生检测中心建设。建设2个以上老年护理康复机构和1个临床检验中心。

   二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按照完善功能、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原则,以市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优化人员和设备配置,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设备配置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加强重点疾病监测,完善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建立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提升监测质量。

   三是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和健康教育体系建设。按照“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强化公益,提高效能”的原则,积极推进全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优化配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根据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功能需要,进一步加强市县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规范建设,改善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市、县两级健康教育工作网络,重点加强市级健康教育基地能力建设,完善健康素养监测体系。

   四是加强应急核心能力和医疗急救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体制,推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置卫生应急办事机构。调整加强各专业应急队伍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加大卫生应急财政投入、配备相适应的物资装备,在预案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加强队伍培训和演练,打造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继续开展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十三五”期间再创建2-4家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区,3-6家卫生应急建设示范单位。加强市、县急救指挥中心协调运作,强化120指挥中心与急救站之间的信息管理,保障各急救站急救设施、人员工作经费,提高应急救治水平。

   五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在实施2个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基础上,再争取2-3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切实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完成7个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基本设备建设,选择三分之一的乡镇卫生院提升服务能力,建设中心乡镇卫生院,完成31所乡镇卫生院和1734个行政村卫生室的达标改造。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健全社区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

 

   六是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积极加快市级医疗卫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推进数字化医院、智慧医院建设,加强各业务系统建设,并加大区域内系统的整合力度,全面推进居民健康卡的普及应用,不断强化人口健康数据的分析利用。全面推进“数字计生”建设,提升人口计生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人口计生工作预警预报制度,完善全员人口数据库管理规范,健全信息安全标准规范。

   2、狠抓深化改革,深入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是进一步完善新农合保障制度。坚持以大病住院保障为主,兼顾门诊医疗保障的原则,逐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实际住院补偿比例,减轻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负担。持续推进支付制度改革,促进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服务。完善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稳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逐步整合城乡医疗保障资源,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

   二是稳步实施公立医院改革。巩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行政事分开,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经营管理权限。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责任,不断健全完善运行新机制。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落实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行管理等自主权,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

   三是建立分级诊疗模式。推进医联体试点,按照“基层首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双向转诊”的原则,建立医保调节、多点执业、资源共享、利益合理分享等机制,强化各级医院的功能定位,力争在区域注册,分级诊疗目录上有突破,加快形成分工明确的分级诊疗体系,形成有序就医格局,降低市、县域外转诊率。

   四是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继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基本药物实施范围,完善招标采购和配送机制。以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为核心,重点在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制度、探索基层首诊、转变服务方式、提高一般诊疗费标准、加强信息化建设、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等方面推进综合改革。探索开展适合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推进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积极投保医疗责任险,降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风险。

   五是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积极构建多元化的办医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办医支持政策的意见》(平政〔20155),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二级以上医院和我市空白的专科机构,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建设合资或独资医疗卫生机构,争取建设1-2所规模较大的合资、独资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老年护理、康复养老和临终关怀医院。

   3、狠抓政策落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统筹协调机制,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在责任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发挥目标考核的导向作用。按照国家和河南省的统一部署,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完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加强人口计划管理,科学编制和分解年度人口计划和工作目标,做到生育有序。落实人口预警制度,组织人口调查评估,及时、准确地掌握人口变动信息,适时发布人口形势预警。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落实群众自治,加强孕前型管理和服务,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维护良好生育秩序。

    二是加大治理力度,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倡导尊重妇女、关心女孩、男女平等新风尚,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做好全程服务和过程监管,持续保持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高压态势,不断健全区域协作机制,努力形成综合治理合力。加强相关部门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建立健全出生个案信息登记、B超管理、妊娠药品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完成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任务。

   三是完善机制,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区域协作和“一盘棋”机制建设,强化协作力度,巩固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水平。提升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服务质量及效能,依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推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实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查验和监控管理电子化。扎实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工作,搭建服务平台,拓展服务内容,促进社会融入。  

   四是强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维护群众生殖健康。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实行有奖康检、诚信康检等,最大限度提高康检质量。加大避孕节育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高育龄妇女综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持续提高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为育龄群众开展各种便民惠民服务,为育龄妇女进行妇科病普查普治。加大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能力。抓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严格规范操作,强化质量控制,做好风险评估和跟踪服务工作,实现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城乡全覆盖。

    五是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幸福家庭。大力推进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及“生育关怀”等工作,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主题,扎实开展宣传倡导、健康促进、致富发展等活动,全面提升家庭发展能力、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使80%计生家庭实现“崇尚科学、重视教育、文明礼仪、诚信守法、身心健康、经济宽裕”的家庭幸福梦目标。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解决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障等问题。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长效机制。积极应对人口健康老龄化,逐步建立国家、家庭、个人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六是深化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切实方便群众办证。建立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相适应的服务管理新机制,推进计划生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服务引领,尊重群众的计划生育主体地位,明确服务内容,开展优质服务,让群众满意。坚持便民高效,明确责任,规范程序,限时办结,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办证难”问题。坚持统筹协调,发挥卫生计生资源整合优势,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和政策衔接,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

   4、狠抓慢性防治,积极创建健康鹰城。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从加强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加强对慢性病防治和健康鹰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宏观决策,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相关规划,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级政府要建立长效的经费投入机制,足额落实包括开展健康教育、慢性病和死因监测、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健康主题场所修建等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

   二是着力实施“六大健康工程”。开展健康教育工程,实施健康教育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医院项目和媒体健康宣传、禁烟控烟等行动,不断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开展健康服务工程,为辖区居民制定健康管理计划,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推广设置自助“健康小屋”。开展健康饮食工程,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经营单位的监管,实施城乡安全饮水工程和平衡膳食促进项目。开展健康文体工程,加强公共体育场所、健身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开展健康环境工程,实施碧水蓝天项目,大力推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和普及,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健康信息服务工程,加快以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为重点的卫生信息化建设。

   三是实施区域同步战略,积极推进慢病示范区创建。在卫东区、舞钢市、郏县创建成为国家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全市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各县(市、区)要分批次启动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争取到“十三五”末,全部创建成为省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与体制;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探索适合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提高全人群慢病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慢病早期发现率、慢病管理率、慢病控制率。

   5、狠抓预防控制,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一是扎实实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主要公共卫生任务的变化,调整和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加服务内容,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立完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调整机制,将职业卫生、卫生应急等重点任务纳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目标人群覆盖率。

   二是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巩固和提高适龄儿童国家规划疫苗接种率,全面实现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加大艾滋病防控力度,落实“四免一关怀”防治政策,完善“一个机制、三大体系”防治工作机制,加强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干预,有效控制艾滋病传播和蔓延。健全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强化法制化管理,提高患者发现率和治愈率,降低死亡率,提高综合防治水平。坚持“防、治、管”相结合,加强病毒性肝炎防治,加大新生儿等重点人群预防工作力度,控制乙肝的流行与传播。规范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基层医疗机构综合管理和主动干预服务。全面推进精神卫生综合防治能力建设。

   三是持续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和职业病防治力度。全面加强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医疗机构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卫生监督执法。加大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专项监督抽检力度。继续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从严查处违法采供血等行为。加强对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提高从事职业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率。不断提高早期发现、早期预防、早期控制的能力。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职业健康促进工作。

   四是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完善全市新生儿救治网络,提高孕产妇、儿童急危重症抢救能力。实施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的干预措施,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普及住院分娩。开展以宫颈癌、乳腺癌筛查为重点的农村常见妇女病防治工作。建立完善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强化农村妇女补服叶酸、婚前医学检查、孕前检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降低新生儿缺陷发生率。加强儿童保健管理,着力改善儿童健康状况,降低儿童营养不良患病率。

    6、狠抓科技人才,全方位提高卫生计生科研创新能力人才队伍素质。

   实施“3+9”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发展计划,到2020年,建设一支规模适当、相对稳定、结构合理、水平适宜、服务优良的卫生计生人才队伍。

    一是实施卫生计生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领军人才30人,逐步造就一支素质优良、业务熟练、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卫生计生高层次领军人才队伍。选派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中青年骨干医师、本学科在全市同行业有一定的知名度、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到国内外一流水平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进修学习。每年评选确定5名培养对象,通过2-3年的进修培训、学习和科研攻关,使本学科技术水平达到全市同行业领先地位,争取进入全省乃至全国先进水平。

   二是实施卫生计生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培养引进医学博士研究生50名,硕士研究生500名。紧密围绕各聘用单位学科建设的总体要求,引进符合学科临床、科研发展迫切需要的人才。通过人才的引进,拓展学科和科研人员的专业覆盖面,努力打造一支能够满足广大群众卫生计生需求的卫生计生人才队伍,使重点学科建设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三是实施计生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提升计划。实施计生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学历教育,利用我市计生科研所作为河南省计划生育技术培训基地的优势,加大培训实效,每年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派出技术骨干到市计生科研所进修学习。加强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为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女性计划生育管理员,加强对村计生管理员的培训。通过不断的教育培训,满足社会公众对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等需求。

   四是认真落实河南省基层卫生人才计划(“369人才工程”)。通过落实河南省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基层骨干医师培训计划、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基层卫生人才在职学历提升计划、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帮扶计划及“红会送医”计划等9个计划,建设一支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人才队伍。

   7、狠抓医院管理,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强化医院管理。以“医院等级评审”、“平安医院”等活动为抓手,围绕提高质量、保证安全、提高水平、改善服务、提高效率、控制费用抓好落实,全面加强医院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实现医院管理的“无缝衔接”。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建立健全联动机制,积极优化医疗环境,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工作机制,提高医疗责任保险参保率。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体系,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加强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努力提升我市专科医疗技术水平。持续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工作,加大处方点评和查处力度,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水平。强化医院感染管理,提高医院感染管理能力建设。加强重点科室建设,不断加强病理科、医疗机构消毒供应室、医院检验科建设。

   二是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进一步优化诊区设施布局,推进预约诊疗服务,畅通急诊绿色通道,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改善住院服务流程,持续改进护理服务,清晰合理收费,注重医学人文关怀,促进社工志愿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明显改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是积极推动无偿献血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拓展无偿献血管理招募形式,加强无偿献血队伍建设,完善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快固定献血屋建设,改善献血服务条件,确保临床用血。加强医院输血科规范化建设,在三级医院推广自体血液回输等输血相关技术,推进临床科学、合理、节约用血。加强血站、供血库和输血科内部质量控制,推进全面质量管理。

   8、狠抓中医事业,统筹协调中西医科学发展。

   一是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将中医事业费实行预算单列,逐年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财政投入,设立中医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医药特色服务能力建设、中医重点和特色专科发展、人才培养、农村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医教育等。加大政府举办的中医院建设力度,按照国家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完成市、县两级中医医院的房屋改造和设备配置,改善就医环境和设备条件,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相适应。市级中医医院建成中医特色突出、综合服务功能强、专科优势明显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县级中医医院建成中医特色明显、综合服务功能较强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开展“中医馆”标准化建设工作,力争6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中医馆”建设标准。

   二是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工作,力争“十三五”期间再有5个县(市、区)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强化中医药特色优势,培育中医重点专科。加强中医专科建设,加大对“平顶山市中医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投入力度,建设一批平顶山市的中医品牌,提升中医药核心竞争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中医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通过跟名师学习、集中理论培训和临床实践等方法,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中医药队伍,培育一批市级知名的中医药专家,培养一批县级中医药临床技术骨干,培训一批乡镇和社区工作的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手。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规划实施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美丽鹰城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作为改善民生、扩大内需的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各级政府要建立卫生计生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共同做好卫生计生工作。编制区域卫生计生发展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计生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

  (二)着力保障改革发展的财政投入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卫生计生的投入责任,建立完善卫生计生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计生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逐步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保障、人口事业发展的投入机制,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明确政府责任,逐步提高政府卫生计生投入占卫生计生总费用的比重,降低居民个人医疗卫生费用。保障政府卫生计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加强对政府卫生计生投入的管理监督。

  (三)转变卫生计生管理方式。进一步转变卫生计生管理职能,合理界定卫生计生管理事权,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规划、准入、监管方面的职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卫生计生全行业管理。按照“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卫生计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理念,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和促进事业发展的能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依法行政,严格贯彻落实卫生计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审核制度,提升卫生计生法治化水平。

  (四)加强行风建设和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行风建设,落实工作措施,积极推进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合理用药,公开各种收费项目标准,落实服务承诺,完善服务流程。加强对卫生、计生服务人员从业素质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医患沟通,缓解医患矛盾,真正建立起相互尊重、信任、平等、合作的医患关系。强化宣传倡导,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创新宣传模式,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和手段,努力营造良好的卫生计生发展环境。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抓手,推进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

   (五)建立健全监测评估机制。加强规划管理,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完善评价体系和评价办法,拓宽民主评议渠道,加强规划实施中期和末期评估。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评估发现的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不确定因素,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调整规划内容。建立规划评价激励机制,对在评价、评估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进行表彰。建立规划实施问责制度,加强绩效考核,落实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