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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服务
发布日期:2020-03-09 添加者: 浏览量:

 

事项名称生育登记服务
事项类别登记服务
办理依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卫指导〔2016〕7号
办理条件无子女的于生育第一个子女前,已有一个子女的于生育第二个子女前进行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可在生育后及时补登。
提交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
办理流程填写《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免费发放生育服务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办理
办理时限即时登记,即时发证。
受理机构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乡)卫生计生办证大厅。
表格下载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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