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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卫生计生委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等重要改革举措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7-08-01 添加者: 浏览量:

去年以来,我委在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紧紧围绕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促进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组织机构。我委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卫生计生法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切实增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部门的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以及人事变动等情况,为加强法治政府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委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并充足给予法制宣传与培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听证案件办理等方面的经费支持,有效地保障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加强组织领导,每年都要召开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法制工作专题会议,总结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二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为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去年我委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平顶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和程序予以明确规定。为使各科室提高认识,严格遵循,我委召开专题学习会,逐条学习,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调查研究和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布及决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进行重点讲解,确保我委重大行政决策正确实施。聘请了河南物华律师事务所宁树锋律师为我委法律顾问,遇到案件和有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文件的出台均要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使决策更加合理,执行更加顺畅。

三是认真梳理汇总权责清单,对问题进行核查整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印发的《“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发现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核查整改的通知》和省卫计委文件要求,市卫计委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通知指出的绝育后复通术手术批准、计划生育手术奖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核发情况、乡镇一级生育服务证办理、单孩生育证核发等具体问题进行核查整改,并下发文件指导县(市、区)卫计委进行整改并开展排查。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定位,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相应责任。经认真梳理,现权责清单共169项,比原来减少6项,其中行政执法事项有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132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检查4项,其他职权14项。该权责清单已报送平顶山市法制办进行审核,根据流程递交了修改政府官网卫生计生权责清单的申请,政务大厅权责清单版面已重新制作完成。

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备案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市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今年7月份对2007年以来的《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规定的通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等9个规范文件进行清理,其中废止3个文件,保留3个文件,失效2个文件,修改1个文件。前不久以平顶山市卫生计生委和平顶山市司法局名义出台的《平顶山市卫生计生委  平顶山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要求经过法律顾问把关和法治审核程序。

五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委在门户网站上设置“法制专栏”、“政策解读专栏”、“信息公开栏”等公开栏目,及时更新信息,把门户网站打造成为发布信息、公开政务、为公众提供在线服务的窗口和了解平顶山市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渠道。

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实行“阳光计生”。自2016年1月1日全面放开二孩后,我委规范操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实行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流程、所需材料。下放登记和审批权,便民利民。群众办证实现递交材料后,所有审核过程通过计生工作网络完成,不再需要群众在各审核机关来回跑,方便群众办证。计划生育行政征收和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实施网上办案。我委在门户网站设办事指南、政务公开、信息服务等专栏,已公开信息280条,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对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要求,对委机关和二级机构已经取得有效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收回退休、转岗等人员的执法证件3个。重新办理了河南省行政执法证,我委现持有监督证为5人,行政执法证为66人。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通过组织参考人员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应知应会知识。去年委机关有2名同志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均一次通过。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24份。在案例评查过程中,通过案卷评查,执法人员互相学习、交流经验,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案卷中的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去年9月份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询问情况、察看执法现场、抽查行政执法案卷等方式,进行综合检查,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对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落实整改效果。

七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我委认真执行行政机关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2016年,我委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件,受理1件,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1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2017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件。我委在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过程中依法办理,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提交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答辩,未发生因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规范导致重大涉法涉诉案件,未发生违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或者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确认违法等情况。

八是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我委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落实,制定专题学法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进行解读,原卫计委主任李培亲自组织学习。还以上党课、组织观看电教片、警示教育、组织参加普法考试等方式,把学法融入到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的工作中。通过以上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今年5月份,还组织了10个县(市、区)卫计委一把手参加省卫计委组织的新任主任法治业务培训。2016年以来,市卫计委先后组织举办卫生监督员执法技能培训班、行政许可培训班等专项业务培训3期,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通过邀请市法治办洪志勋科长、河南物华律师事务所宁树锋律师等专家进行专题讲座讲课、外出学习培训和个人自学等方式,先后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班6期,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业务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

九是借助新闻媒体和网络,加强法治宣传。为了全方位、多角度展现卫生计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效和进展,树立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我委通过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以及网络和门户网站,加强对法治政府工作的宣传报道。2016以来,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登我委法治信息20多条,我委还通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精神卫生法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组织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上街设点向市民开展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增进城乡居民群众对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认识和了解。据统计,2016年以来,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共举办法制宣传活动180多次,设立咨询台460个,发放资料180万份,受教人数65万人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委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开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仍然存在一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

一是法治建设总体滞后于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进程,卫生计生法律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亟待以法的形式确立基本医疗卫生及其保障制度,以法治引领、推动、保障改革。近年来,由于全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整合组建,职能调整后给工作带来新任务、新要求,仍需不断理顺、完善、融合,法治业务科室人员急需增加,以适应机构改革后的新形势。

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力量较薄弱。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高,法治意识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人员不足。基层执法工作任务扩大,执法机构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装备配备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以适应综合监督执法的需要。

三是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仍有待提高。近年来,我委一直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工作,通过培训、学习等增强执法能力。但由于行政执法取证手段比较单一等原因,行政处罚案件仍存在证据比较薄弱等问题,要规范执法程序,把执法工作做实做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仍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和重点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改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将依法行政工作推向深入,我委将坚持以贯彻四中全会《决定》为统揽,以推进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以落实《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和《平顶山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为抓手,牢牢把握法治在保障改革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规范引领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这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首要任务和必然要求。要牢固树立开放、包容、务实、创新的发展理念,推动依法全面履职,协同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着力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管,把事中事后监管纳入法治轨道,实现依法监管、全程监管、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立健全有效制约和监督检查机制,加大问责追责力度,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大日常检查与重点督查力度,及时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我市全面深化卫生计生体制改革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依法科学决策是行政权力运行的基本准则,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和刚性约束落实到位,探索构建更健全、更严格、更规范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决策咨询平台,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拓展法律顾问服务范围,按照要求努力实现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

  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是全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的关键环节。要按照减少层级、整合队伍、重心下移的原则,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深化案卷评查工作,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全面提升执法行为规范度与公信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法制监督平台,完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

四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法制手段是化解行政争议最根本和最有效的手段。我委要主动适应《行政诉讼法》实施需要,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健全案件审理机制,加快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强与信访、司法工作的沟通交流,推动行政复议与信访、调解有效衔接,健全诉与非诉相互衔接的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确保依法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