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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0886
信件名称: 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李聪聪恶意拖欠国家金融机构资金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2-11-23
信件内容: 现有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李聪聪,(身份证:410402198304305549 ),作为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工作有薪资,却恶意拖欠国家金融机构欠款不还,是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功德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规定,受理投诉部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将投诉转交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处理,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同时反馈受理投诉部门。并且有义务有责任督促处理欠款,对于情节严重的,受理投诉部门可以依法依规将其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将相关涉企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希望贵单位接到信访件后,对其进行约谈提醒,要求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并告知其逾期不还可能产生的法纪责任。 望相关单位予以重视,此致敬礼!事件进展请回电:13608464799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2-11-29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调查,该事件系李某某的个人行为,单位没有为李某某提供担保,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建议您走法律途径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7667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