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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2300
信件名称: 关于平顶山市中医院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3-04-15
信件内容: 尊敬的相关领导,现在有平顶山市中医院 ,该单位人员刘伟.(身份证410411196803150091 )。其单位作为国家机关单位,其身为国家事业人员,知法犯法,蔑视法律,勇用其身份在外欠款不还。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功德的行为。 十九届中央纪律委员会明确指出:国家公职人员凡是在外有欠债人员、长期逾期人员,单位领导应该及时进行约谈 化简 单位领导有义务对其进行监督让其履行本该履行的义务!但单位领导对手下职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缺失,法律意识淡薄,党风建设不到位,涉嫌渎职失职。 希望相关单位予以重视,事件进展请回电:17838481530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3-05-08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该同志利用在职证明在外借款属个人行为,医院要求其尽快还款,挽回个人信誉。如其仍不还款,建议出借方走司法途径,要回欠款,市中医医院将会全力配合,绝不包庇职工,姑息纵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4966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