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44912 | ||
信件名称: | 个体诊所诊疗范围问题 | ||
信件分类: | 咨询 | 提交时间: | 2024-01-21 |
信件内容: | 您好,咨询一下:个体诊所,医疗机构许可证上的诊疗科目是:中西医结合。诊所医生是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是:中西医结合专业。诊所有护士执业证。咨询一下,能否开展静脉输液业务?谢谢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回复时间: | 2024-01-23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请向诊所所在地卫健部门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7667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