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天使阳光基金”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简称红基会)为救助贫困家庭的先天性心脏病(简称“先心病”)患儿而设立的公益专项基金,是中国红基会“红十字天使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资助对象
0-14周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且需要手术治疗的中国籍贫困家庭儿童。(注意:申请条件中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患儿15周岁生日第二天0时起即为超龄)
三、资助标准
“天使阳光基金”:家庭自付5千元(不含)至1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5千元;家庭自付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1万元;家庭自付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1.5万元;家庭自付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2万元;家庭自付3万元以上的(不含3万元)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3万元。
四、申请方式
1.患儿监护人如实填写《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并按申请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近期照片;
2.申请患儿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申请患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如户口簿无法 证实监护关系的,须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原件);
3. 三个月内病情医学检查报告单(超声心动图报告/心脏 彩超报告等)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另附,与本申请表一起申报。如需留存请自行复印备份。
4.家庭情况证明材料:非农业户籍须提交家庭情况说明(加盖居委会或街道办一级红章,模板见附表),并附申请前12个月父母双方工资流水,用于判断自负医疗费用是否对家庭造成灾难性医疗支出。
申请资料提交至各县(市)、区红十字会。
五、各县(市)、区红十字会联系电话
宝丰县红十字会:0375—6589691
郏县红十字会:0375—7068051
鲁山县红十字会:0375—7172171
叶县红十字会:0375—8077998
舞钢市红十字会:0375—7282896
新华区红十字会:0375—6166378
卫东区红十字会:0375—3655009
湛河区红十字会:0375—7096958
石龙区红十字会:0375—2527166
汝州红十字会:0375—60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