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志愿服务是不以营利为目的 ,由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和红十字志愿者参与 ,完全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人道服务的行为。志愿服务是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之一 ,是践行人道理念的重要途径 ,“无志愿服务 ,无红十字运动”。
志愿服务最早是亨利·杜南在《索尔费里诺回忆录》中提出的一个想法 ,即“建立救济团体 ,以便由热心忠诚的和完全胜任的志愿者们来照料战争中的伤兵”。1863年 ,日内瓦国际会议决议首次决定将志愿人员“置于军队指挥部管辖之下”,并享有同军队医务人员一样的待遇。第 12届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大会通过了“志愿工作政策”。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成立 90年来 ,红十字志愿者已从10万人发展到1亿人 ,庞大的红十字志愿者网络支持着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发展。
截至 2012年底 ,中国红十字志愿者总数达 225.1万人 ,志愿服务队7000余支 ,服务基地超过1万个 ,志愿服务涉及应急救援、卫生关怀、人道救助、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捐献、宣传无偿献血、宣传预防艾滋病、红十字精神传播、筹资劝募、红十字青少年、社区服务等多个领域。
在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登记注册,参加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能和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人道服务或者协助红十字会工作的中国公民和海外人士,统称为红十字志愿者。
根据《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凡参与由团体单位组织或参加的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的个人,即成为红十字志愿者。团体单位应填写《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统计表》对相关情况进行统计登记,并在所在地红十字会备案,为志愿者配发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卡和服饰。
个人申请加入红十字志愿者,应填写《中国红十字志愿者登记表》,对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并在所在地红十字会备案,经县级及以上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批准后,配发红十字志愿者证、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卡和服饰,即成为红十字志愿者。
志愿服务时间每年累计达到20小时的红十字志愿者,应主动到所在地红十字会进行申请成为注册红十字志愿者。
(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志愿提供人道服务,不计报酬;
(二)遵循红十字运动宗旨,积极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自觉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四)保护在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他人隐私及其它依法保护的信息,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正确使用红十字志愿者标识,妥善保管志愿者证;
(六)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或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一)获得红十字志愿服务的相关信息;
(二)获得红十字志愿服务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三)获得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教育和培训;
(四)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有退出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的自由;
(六)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