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平顶山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平卫医〔2024〕13号),经对进入评审环节的医疗机构评审,市卫生健康委拟确认平顶山市老年医学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等28个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亚专业组)责任单位及负责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7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实名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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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平顶山市28个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责任单位及负责人.xlsx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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