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丰县中医院创伤中心评价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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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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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医医院卒中胸痛创伤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豫卫中医医政函〔2025〕17号)等文件要求,持续提升中医医院急危重症救治能力,依据《宝丰县卫生健康委关于申请对宝丰县中医院二级创伤中心建设进行现场评价的请示》(宝卫〔2026〕18号),2026年7月15日,市卫健委组织专家组对宝丰县中医院创伤中心建设工作进行了现场评价。根据专家组评价结果,宝丰县中医院符合河南省二级创伤中心建设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2日至7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
联 系 人:王 蒙
联系电话:0375-7667936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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