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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委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增加执业地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正风路与集贤街交叉口东南角。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8日
电话:0375—2692126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21日